网友:周士君
“翁婿父女”两代同堂受审,如此荒诞的“巧合”,却偏偏成为令人惊叹的现实。据《齐鲁晚报》7月7日报道,在包头市中级法院的审判大厅里,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肖占武及女儿肖华(因病未出庭)、女婿陈爱国等7名涉嫌经济犯罪的嫌疑人,日前就在此共同接受法庭的公开审理。
翁婿父女,两代同堂,一起受审,这看似荒诞的戏剧性画面,却又分明是时下反腐败形势所面临的残酷现实。通过这个审理场面,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看似荒诞的偶然背后,却难以掩饰现实中某些权力腐败本身按其内在逻辑发展后的必然结局。
在一些权力部门,“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的倾向,已经开始向“权力家族化”演变。尤其一些大权在握的官员,视手中公权为家族私权,常常禀承“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逻辑,使其手中的权力在家族等势力圈中传承。而这种“权力私有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最终形成一个个亲情关系盘根错节的“窝案”来。出现“翁婿父女”之两代同堂受审的情节,恐怕也就成为某种潜在的必然了。
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当中,对于类似翁婿或父女同室操“权”的违规现象,是不乏严禁的条文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官员权倾一方,不仅根本没有把这样的法律规定放在眼里,而且还会明知故犯,为的就是自己以权谋私上的方便。因为与家族成员结成腐败的“利益共同体”,不光在经济利益的流向上目标一致,缺少纠纷,而且在其滥用职权过程中还存在“保密性”强和不易暴露的优势。所以在许多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荐贤不避“厚”、举能不避“亲”,即便是暂时不能把其家族成员抽上权力宝座,也会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想方设法使其家族成员成为名副其实的“编外实权派”。
要防止“翁婿父女”之两代同堂受审的情节在现实中重演,依法规范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防范各种形式的“权力私有化”,才是治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