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兴安
据中国青年报7月6日报道,正在进行中的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在中国引发的热情是空前的。国内各地官员蜂拥而至,申遗地的宣传资料遍布会场、展厅和代表下榻的所有宾馆,各地官员纷纷充当临时解说员,试图跟每位代表推介当地地貌风情的独特魅力。
“如果没有旅游为动力,你们还会不遗余力地申遗吗?”笔者就这一问题电话采访了几位正在积极申遗的地方官员。“难说”、“不好说”、“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卖力”,他们的回答大同小异。有位官员更直接:“旅游不是申遗的惟一目的,但没有旅游标签,谁还去申遗?”
当然,这只是一家之言,并不能代表全部。但他们的观点也具有一定代表性。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钱,人员工资、办公费用等等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假设世界遗产的“金字招牌”不具备旅游价值,而变成没有任何商业价值的公益事业,所有的支出就会由地方财政负责,遗产必然成为地方的负担。在国内大多数地方财力普遍紧张的情况下,他们怎么会煞费苦心、不惜投入地去申请一个巨大的“包袱”呢?怎么还会单纯为了保护人类的宝贵财富不惜血本不计代价地去申遗呢?
我们仔细琢磨一下国内空前高涨的申遗热潮就会发现,申遗者成功的旅游示范效应对后来者来说,有着巨大的诱惑:平遥古城1997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后,第二年的门票收入就从18万元增加到500多万元,当年旅游综合收入高达4800万元;同年被列入名录的云南丽江2000年旅游综合收入达13.44亿元,以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占了当地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辽宁“一宫两陵”申遗成功后,当地媒体立刻欣喜地宣告景点旅游人数激增。世界遗产不仅能带来滚滚财源,也为地方官员带来不小的政治利益。
在这次世界遗产大会上,专家们对地方功利性申遗进行了猛烈抨击。脱离实际的理想是空想。无庸置疑,申遗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但否定旅游谈保护,我认为,也不现实。在申遗问题上,我们尊重历史的同时,也应允许不同申遗观的存在,关键看实际效果。如果能找到旅游和保护的结合点和平衡点,既能保护好,又能取得比较好的经济效益,那不是多赢吗?
很多时候是鱼与熊掌难以兼得,如果必须在保护世界遗产和发展旅游两者间做出取舍的话,对于一个有眼光、有责任的政府来说,应当毫不犹豫地选择保护遗产,因为我们必须替我们自己,也替我们的后代留下一些东西。毕竟,世界遗产最本质的属性是文化资源和知识资源,其价值主要体现在社会教育、历史借鉴和供人研究、鉴赏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把世界遗产地作为国民欣赏自然与精神活动的场所,作为激发爱国主义激情的神圣的“瑰宝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