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 | 财经 | 体育 | 台湾 | 法治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IT | 文娱 | 论坛 | 视频 | 音乐
您的位置: 首页 >> 言论 >> 媒体精萃

法律面前不该有弱者
www.XINHUANET.com  2004年07月04日 08:50:03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朱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宣布,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提起的诉讼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中国青年报》7月2日)

    让公民拥有平等的诉诸司法的能力和途径,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残疾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是实现司法公平的必然要求。在现代法治社会,司法救济是保障人权的最基本的和最重要的方式之一。能否通过司法救济有效保障人权,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化程度高低的基本标志,也是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落到实处的关键。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提起的诉讼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在笔者看来,就是更加有效地发挥司法援助的作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体有权利维护和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

    这项措施有利于公民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世界上再美好的法律制度,如果公众无法利用这种制度或者利用这种制度的代价过于沉重,那么再好的制度也是没有多大用处。

    正义要以公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如果因为某个人或群体因为贫穷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社会就有责任帮助这个人或群体来实现其权益的保护。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仅指公民平等地享有国家通过立法所赋予的各项权利,而且包括国家有义务保障公民平等地实现这些权利。现在,切实有效地保障公民平等地实现法定的各项权利,已经成为国家的一项基本义务。为了切实履行这项义务,国家不仅要保障公民实体权利的最终实现建立有效的司法程序,而且必须保障所有公民不因经济状况、社会地位、受教育程度的不同而顺利进入司法程序,以保障他们在程序中能够得到平等、公正地对待。在法律面前没有弱者,就是这项措施实施的根本意义所在。


(责任编辑:张军)
  相关新闻/图片:
· 北京调整2004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标准
· 一季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13746.4万元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频道精选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 华 网 检 索
国内新闻排行
1 董建华回应游行:聆听不同意见是特区政府的责任
2 京皖非典系重大责任事故 疾控中心主任辞职
3 萨达姆专题集锦
4 美军10架“第一战争利器”F-117飞抵朝鲜半岛
5 中国疾控中心新主任王宇亮相 感言工作责任重大
国际新闻排行
1 扎卡维:从家中老二到“基地”老三
2 萨达姆戴铐出庭否认有罪 称布什是真正罪犯
3 半岛台播放伊拉克武装打死被俘美军士兵录像
4 欧盟将拒绝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5 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遇“冰山”
最新图片

奥运圣火在莫斯科传递(1)
新华网友评论
- 从党校文凭“批发案”说起
- 疾控中心何以失职
- 谨防“入市”成为西方的政治要挟
- 让贪官污吏闻“网”丧胆
- 保安是什么 本周言论周刊
- 两份预言和诺贝尔奖获得者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