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冯武勇
6月14日,日本参议院以多数赞成通过《自卫队法修正案》等“有事法制”七法案,在立法上完成最后一个程序。这七项法案与去年六月通过的《武力攻击事态对应法》等三项法案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战争状态下的国家法律体系。“有事”在日语中就是“战争”的委婉说法,在日本的许多历史资料中,就有把入侵中国表述为远东“有事”的。
日本会“有事”吗?
在目前的国际环境中,只要自卫队不出国门,在美国的保护伞下,恐怕没有国家会想到主动攻击日本。而即使自卫队出现在阿富汗,出现在伊拉克,对方也不至于因此攻击日本本土。
同样,在目前和平宪法的法理框架内,日本是不可能、也不应该“有事”的,因为日本宪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了日本没有交战权,虽有“集体自卫权”,也没有启动的资格。
而这恰恰构成日本政界“亲美派”、“修宪派”和极端民族主义者等势力迫切制定“有事法制”的背后冲动。但是,由于修改宪法第九条的政治条件和社会环境目前在日本还没有完全成熟,上述势力还不敢悍然出手,而“有事法制”的制定,既可以避免在修宪问题上造成国民分裂,又能使和平宪法置于事实上的失语状态。
然而,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日本的执政党挟议会多数之势,强行通过“有事法制”是对日本民意的歪曲。因为包括最大的在野党——民主党在内的八成多议员对此投了赞成票。某种程度上,“有事法制”代表了日本社会的主流意愿。
关键是这种“有事”迫在眉睫的社会氛围是怎么营造出来的呢?
朝鲜半岛核问题,美国的全球反恐机制,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台海问题等一系列周边热点渲染,为日本政客危言耸听、左右舆论提供了足够的“弹药”。而日本成为“普通国家”论,经过舆论和政客的灌输,也逐渐为许多日本人所认同,所谓“普通国家”,首先是要有自己的军队,有自己独立的军事战略和战争体系。
在自卫队向国防军转型,防卫厅向国防省升格,和平宪法向“普通宪法”的演变中,日本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在行动上,从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到支援所谓反恐战争,到派兵伊拉克“帮助伊拉克人民重建家园”,自卫队一次次通过制造既成事实,使日本国民在心理上逐渐接受自卫队的转型;在法律上,一方面采取事后追认的方式把自卫队的各种行为合法化,一方面又制定前瞻式的法律,为自卫队的进一步行动和转型提供法理依据。
如果说《反恐措施法》、《伊拉克复兴支援法》等属于追认式法律的话。“有事七法制”等就是前瞻性的法律。如“七法制”中的《俘虏处理法案》,显然只有在战争状态下才有实施意义。
对于日本的周边国家来说,“有事法制”是一种信号:日本已不是拔掉牙齿的老虎了,日本已经为未来的战争做好了准备。
一个国家对过去的侵略历史缺少反省甚至否认的同时,又紧锣密鼓地制定出一套缜密严谨、可操作性强的战争法案时,它的邻居们只有睁大眼睛、提高警惕,让历史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