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在乡镇工作的朋友告诉笔者,他们县里分管农业的副书记最近出了几本书,意想不到的是,这位领导竟给他下了销书指标,并要求不折不扣地按数、按时完成。为了领导下达的硬性任务,我的这位朋友只好到处找熟人、找下级买书,差不多都是强行推销。
近年来,在一些干部中出现了一种流行出书的趋势,其势之猛,不可等闲视之。干部该不该出书?完全应该。由于干部具备了特殊的身份,即使出的书很有文学品味,或是很有理论色彩,或是观点独到,但是在出书上仍难免有以权谋私之嫌。单凭下级纷纷主动购书上门,就足以看出权力的威力。有道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从领导干部出书的类型来看,足以让人大开眼界。
一是游记类。这类书要么是领导干部到国内风景区取经,要么是领导干部到国内旅游城市参观,要么是领导干部到欧美国家考察,图文并茂,风光无限。一位副地级干部在自己的上下两卷的全集中,不仅记录了自己用公款携家人游山玩水,而且得意地提到自己受到对方高规格接待,比如某一次仅吃喝住宿就花了对方数千元,洋洋之气,溢于言表。当地一位老干部称此书是“领导干部的腐败自白录”。据了解,出这类书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
二是自传类。毫不讳言,出这类书的大多数是退居二线的老干部。老干部干革命工作几十年,现在退下来了,对自己的一生进行总结性的回顾,也确实有必要。如果是自费出书,那别人也无话可说。问题是有少数老干部倚老卖老,索性以自己的老面子,去找自己过去提拔的老部下要赞助、要支援。或碍于情面,或有恩于己,或照顾关系,老部下只好放血破费了。钱从何出?当然是公家这个“财神爷”埋单了。更有甚者,这些人出的书自然又是老部下向下面摊销,实在卖不出去,就由公家买下发给大家当作学习资料,算是开卷有益吧。
三是买断类。少数领导干部本来不通文墨,却硬要打肿脸充胖子,故意卖弄斯文。写不出来怎么办?请人捉刀是也。俗语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于是,重赏之下,必有写夫。当然,这件事不能让过多的人知道,只能让自己的心腹暗中操作。于是,其心腹便与捉刀人签订君子协议,一手交钱(又是公家埋单),一手交货,各取所需,各投所好,真个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于是,领导干部的“大作”问世,下级求书若渴,所出之书很快销售一空。领导干部出书不但不费一分力、不花一分钱,反而赚了一大笔,真是划算得很。那亏得很的又是谁呢?
四是盗窃类。这类领导干部可以说是“半斤八两”,也可以说是“夹生货”。你说他不能写书吧,他又能口若悬河,头头是道,说不清,理还乱;你说他能写书吧,他只能颠三倒四,张冠李戴,昏昏然,浑浑然。为了自己的面子,为了追赶时髦,只好自己到手,丰衣足食,自己“赶鸭子上架”,剪刀加浆糊般地干了起来,倒也不亦乐乎。没有观点,把别人的拿来;没有份量,把别人的加上。夜以继日,日以继夜,奋战三百六十五天,大功告成矣。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些领导干部还签名售书,过足了明星瘾,洋洋自得,得意洋洋矣。
当然,笔者并不是说领导干部不能出书,更没有反对领导干部出书的意思。如果领导干部真的要出书,那你最好以普通人的身份出现为好,关键是你能不能当好一个真正的普通人。俗语曰,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同样的道理,人在官场,也是身不由己。即使你不去张扬出书之事宜,但也有一些好事拍马之徒,愿意代劳,甚至全部承包了之,你能拒之于千里之外吗?
领导出书,公家埋单,这也是一种腐败现象,影响之烈,不可低估,纪检监察部门要予以关注和重视,该及时制止的要及时制止,该给予警告的要给予警告,该严加处理的要严加处理,千万不能视而不见,见而不理,理而不查,查而不实,实而不处,处而不严。作为领导干部,更要自重自警,不要借出书之名,行变相赚钱之实。瓜田李下,当避嫌疑。另外,还要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千万不要给辖内的出书单位当挂名的顾问、主编,免得被居心不良之人利用。
还有一条建议奉上,要杜绝领导干部在出书上的腐败,惟一的办法只有领导干部不出书,我以为可行。(作者:陶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