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刘海明
公民个人生活困难享受政府的救济很正常,贫困地区接受国家的专项扶贫基金救济也不足为奇。如果说哪个县城发生了火灾,急需救火的时候离开外界的“救济”便无济于事,那就让人非常奇怪了。有人会说笔者是在故弄玄虚,然而,现实世界中偏偏就有救火也要靠“救济”的怪事。
13日清晨,陕西潼关县城的纪元大厦失火,因该县没有消防车,公安局只能借县城建局洒水车和用脸盆、水桶灭火。5点多,从陕西华阴、山西运城、河南三门峡和驻潼部队调集的12辆消防车到达现场,到扑灭时大火已燃烧了4个多小时(见《大河报》5月15日报道)。
潼关县没有消防车,在三省展开联手灭火之前,县城内的人只能借洒水车、发动居民用脸盆、水桶之类最原始的手段灭火,这样的“传奇故事”写成报道,应该相当感人。只是这样的救火“大会战”是以牺牲最佳时机为代价的,等到援兵赶到时,许多宝贵的扑救时间早已错过。假如潼关县能够未雨绸缪,即便火灾无法避免,至少可以把灾难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作为一个行政建制完整的潼关县居然没有一辆消防车,实在让人难以置信。不仅如此,这些年每当全国各地有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各地都声称要认真查找漏洞,不知道潼关县查找过没有,难道全县没有一辆消防车竟不算作重大“隐患”?如果算的话,潼关县怎么就没有采取一些补救措施,拨出专款购置消防车,实在有困难,请求上级政府“救济”一辆消防车总可以吧,也不至于等大火燃烧起来了,才手忙脚乱地向兄弟省市的消防部门请求紧急救援。
也许,潼关县有N个救火要靠“救济”的理由:县城太小,发生火灾的机率很小,犯不着花钱购置消防车;县财政资金紧张,暂时还没能力添置消防车;县城面积不大,武警和公安部门没必要在这样一个“弹丸”之地派驻消防机构。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其结果只能是坐、等、靠思想作祟,依偎在其他地方消防部门“救济”的肩膀上。如果救火也要等“救济”,等来的那点帮助实在有点得不偿失。潼关纪元大厦的这把大火造成3人当场死亡,另有1人下落不明。生命和财产损失的教训难道还不沉重吗?
“消防救济”万万要不得。救火等救济,无异于纵容了火灾,这样的教训该被大火烧醒了。但愿潼关县能尽快在消防方面“脱贫”,别在等“救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