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无锐
据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5月11日报道,
4月16日,美国联邦调查局将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开平市支行前行长余振东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交给中国警方。国内各大媒体对这一“重大胜利”也纷纷给予了报道,说余振东的缉捕归案是中美刑事司法合作的一个成功案例,中国执法机关将通过多边和双边司法合作,进一步加大境外缉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跨国(境)犯罪活动。
余振东与开平市支行前行长许超凡及前经理许国俊,在1993年至2001年期间,以境外投资等名义,将开平市支行管辖的外汇4.85亿美元转移到国外。中国银行在2001年查账时才赫然发现开平市支行出现巨额亏空。事后查明,这笔巨款被余振东等3人侵吞,3人使用假护照逃往国外。当时媒体对此新闻并未特别关注,若不是现在余振东被缉捕归案,此重大事项或许就作为陈年旧事永远不了了之,没有人对此事负责。
由此,我想起另一条新闻。也是今年4月16日,德国央行行长韦尔特克宣布辞职。据5月5日《生活文摘报》报道,2001年末,韦尔特克受德国第二大私人银行德累斯顿银行的邀请,参加“欧元货币面世”庆祝活动。当时,他还“顺便”带上了家人,住宿消费7661.2欧元,费用全部由德累斯顿银行支付。两年后丑闻被揭发,韦尔特克向公众道歉,并偿还了一半欠款(剩余部分由德国央行清偿,因为央行认为当时韦尔特克在执行公务),但最终韦尔特克还是被迫辞职。
德国人似乎太小题大做、斤斤计较了。堂堂的央行行长,只因在执行公务时带上了家人,消费区区数千欧元,就被迫辞职。况且,这笔费用还是由邀请方(私人银行)主动支付的,韦尔特克并未挥霍央行公款。与此相比,余振东案所造成的损失可谓天文数字,且作案时间长达8年之久,管理责任不言而喻。
但从媒体报道看来,不少人对此事只是当作一支跨国缉捕的凯歌进行宣扬。或许,在众多外逃高官和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中,能被缉捕回国确实具有新闻价值。不过,花费巨大人力、财力将余振东缉捕回国对该案的进一步侦破固然至关重要,但我们是否更应该扎紧篱笆、防患于未然,将余振东案之类的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呢?(编辑:李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