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微一言
近日,媒体又披露了两个贪官被判刑的消息:一个是原淮北矿务局林业处处长兼安徽金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尹西才因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处死缓;另一个是吉林省原省委副秘书长、白山市委书记王纯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见《中国青年报》4月13日和《北京娱乐信报》4月14日)
贪官受到查处,大快人心。可是,仔细分析这两个案件,却令人担忧。
王纯被称为“貌似好干部”的“大贪官”。曾是全国人大代表的王纯是从基层一步步走上正厅级领导岗位的,在干部群众面前,他一直是严格自律的形象,穿着朴素,不吸烟喝酒、不上娱乐场所。王纯平时在公共场合,常常强调干部要廉洁自律,不能随便收受礼金。组织上在案发前曾找王纯谈过话,王纯仍然表示对自己随便查,一查没准就查出一个廉政典型。 恰恰是这名长期以来被人们认可的“好干部”却是腐败分子,随着一点点露出“原形”,人们才最终看清他的“真容”。
对于王纯案件,吉林省委有关领导说,腐败分子都是表面装出一副廉洁奉公的样子,背地里却不择手段搞腐败,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他们一面在台上大讲反腐败,一面在台下大搞腐败;一面要求别人廉洁自律,一面自己大肆收礼受贿。上级党组织和很多干部群众被他们的表象迷惑住了,致使他们的违纪违法问题长时间没有被揭露出来。
也就是说王纯很象一名反串“演员”,他自己明明是“贪官”,却在生活中塑活了“廉官”形象,蒙住了组织蒙住了群众。可是,为什么组织就会被迷惑住了?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再说尹西才,他任职期间采用截留销售收入、私设小金库以及贪污技术服务费等手段,单独、指使或伙同他人疯狂侵吞公款,伙同他人贪污公款金额高达900多万元,其中个人所得赃款570多万元。同时,案件办理中发现尹西才有不明家庭财产约3000万元,其中美元近70万元,在上海、北京及淮北等地有8处房产。其贪污数额之大、不明财产之巨,成为安徽历史上查处腐败案件的“第一”。
与王纯不同,尹西才的贪污犯罪,踪迹明显。可是就是这样一起严重而明显的经济犯罪,却并非审计监察或纪检监督发现,而是因为一封举报信才“偶然”暴露。人们奇怪的是,为什么他身边的党政领导、纪检监察干部就看不出一点蛛丝马迹? 而且尹西才的巨额财产,也是办案人员“偶然”才发现,因为连办案人员也没有想到尹家有如此大的家产。
其实象王纯也好,尹西才也好,都是具有相当的代表性的。奇怪的是,伪装成“好干部”的王纯,暗中腐败却没有及时被发现,疯狂作案、犯罪踪迹明显的尹西才,也没有及时被发现。那么,贪官要腐败到什么样,才会及时被发现呢?
透过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现行的对官员的监督体制机制还存在很大的漏洞,有关部门必须总结:官员监督机制为何会形同虚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