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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调查为何遭质疑?
  新华网 (2003-11-26 08:01:09) 来源:新华网友
 

    11月24日的《新京报》刊发了长篇通讯“湖南涟源收容站调查,官方否认‘滴血收容’”,这是针对湖南省涟源市收容站原党支部书记自曝收容黑幕,引起娄底、涟源两级政府联合调查全面否定此前各家媒体报道,肯定收容站站长肖笑华事业心、责任心强的调查报告后,该报记者赴湖南采访报道调查报告出台始末的一篇力作。 

    面对当地政府联合调查组出据的“调查报告”,是新闻记者喜欢吹毛求疵、没事找事,老盯着阴暗面不放;还是公众总是对地方政府部门的调查报告神经质的怀疑?

    今年6月10日,新浪网转载《三湘都市报》报道《滴血的收容——涟源遣送站不交钱就活活打死》。随后,《南方都市报》、《中国新闻周刊》等众多媒体对湖南娄底涟源市收容遣送站违规收容问题进行了集中曝光。7月初,当地政府联合调查组出台了一份调查报告,全面否定了媒体报道的内容。

    既然是联合调查,调查组的人员构成就非常关键,至少要有权威的专家,要有社会监督机构的专业人员,要有受害群众的代表,职业的法律工作者等等。同时,与事件有厉害关系的人员和部门也必须回避,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对涉及被收容者生命和机构黑幕的重大事件草率结论、讳善抑过。但现在,我们看到的,所谓的娄底、涟源两级政府联合调查组的人员是这样够成的:在调查组12名组员中,涟源市各部门的人员有8名,其中3名来自涟源收遣站直接主管单位涟源市民政局。在名单上如果列一张表格,可以看出其中所有人员都与该事件有着上下级或系统内的厉害关系,不论是涟源市民政局,还是娄底市民政局,抑或是涟源市公安局,这些部门都应该属于涟源市政法委系统内的。面对一起重大事件,不接触涉及的受害人,仅仅靠系统内的自查自纠,公正性、严肃性体现在哪里?如果这样组成的调查组还要公众相信他们调查结果的正确,那也就太轻视公众的智商了。

    既然是在做权威的调查,那么,就要针对反映最为强烈的事件入手。不知道在调查组的眼中,生命是不是算是最重要的,也不知道面对一位被收容者的死亡,调查组是怎么想的。可是,我们所看到的却是——被长期收容身患水肿病的农妇黄雪容已于今年7月亡故,官方调查报告中没有出现她的名字。既然社会公众已经在2002年6月,通过媒体看到过黄雪容挺着患水肿病的大肚子的照片(2000年3月至12月,她被涟源收容遣送站收容。报道称,黄的水肿病源于在收遣站长期睡在水泥地上),那么,无论如何都应该在调查报告中有个交代,其死亡原因是不是属实,还是有人蓄意杜撰?如果调查报告可以无视一个生命的死亡,或是将此有意回避、故意删除,那么这样的调查报告对公众的说服力又在哪里?如果公众和媒体可以接受一份忽视生命的报告,我们这个社会的正义和公理良知何以体现?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的权利,当然,涟源市民政局与娄底市民政局也有这个权利,这种权利是法律赋予的,神圣不可侵犯。他们有权利站在自己的立场和角度向社会阐述他们对这一事件的认识,以及他们在事件中的所有行为的政策法律依据,包括收容站何以能够创收400多万元、为什么强制收取收容费、如何要强制收容人员劳动为收容站创收等等。但是,这些东西只能被看作是“答辩状”,决不可以当做调查报告——因为缺少客观性又不能排除主观性,不能反映事件真相。但是,我们现在却恰恰在“调查报告”中看到了充分为自己行为辩护的说辞。我们不知道是不是涟源当局在对调查报告这几个字的理解上,与社会约定俗成和权威汉语词典里的解释不一样,还是,他们认为自己做怎样的调查报告社会公众就应该怎样去理解接受?

    一个无视生命价值、无视社会公众辨别能力的“调查报告”,反而只能是欲盖弥彰,更加突显出当事者的虚伪。

    (康劲)

编辑: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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