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言论 >> 时政评论
欢迎访问新华网 新华网 全球新闻网

热 点 话 题
声讨!日军遗弃毒剂害我同胞
取消婚检,利大还是弊大?
评价会徽,“网评”成“妄评”?
"牛郎织女"不敌"瓦伦丁"?
众说纷纭:2008北京奥运会徽
党校学历是否相当于国民教育学历
皇马到底动了谁的奶酪
高考状元为何不能选美?
争鸣:北大才子街头卖肉
  >> 更多

网 友 热 评
总统自费打官司的法治意义
谁能保卫推土机下的北京?
程维高是被“连坐”的吗?
关于“150分上大学”的微词
"酒后驾车险"与"娱乐场所避孕套"
“世纪婴儿”暴露计划生育管理缺陷
质疑“酒后驾车险”
盗版“中国印”T恤暴露出的问题
从足球国脚的悲剧看运动员培养机制
  >> 更多

时 政 评 论
日本政府应为战争“遗毒”负责
北戴河作证——公共资源,不可独占
怎能怕农民懂法
实践“三个代表” 坚持执政为民
不扰民就是为民
开拓就业市场要有新思维
叫停“圈地运动”,还须多管齐下
毒气事件:历史留给今天的痛
尊重人大决定权
  >> 更多


社 会 杂 谈
为什么要把教授放在火上烤
遭强奸非要生孩子举证吗?
自主招生为何遇尴尬?
平价药,褒贬当思量
杂说“保证金”
危哉“遗产”谁在作怪
由苏母教子想到的
妖魔化的保安
大学生干个体 自己打结自己解
  >> 更多

日本政府应为战争“遗毒”负责
新华网 (2003-08-15)
稿件来源:中国青年报

  日本政府终于正式表态。日本外务省发言人12日发表谈话表示,日本政府承认本月4日在中国齐齐哈尔市发生的化学毒剂伤人事件是原日军遗弃的化学武器所致,并对受害者表示慰问。(新华社东京8月12日电)

  8月4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发生一起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毒剂泄漏致多人受伤事件,12日上午9时,“8·4”中毒事件的住院人数已增加到36人,并有两人处于病危状态。

  据中国有关方面调查统计,到目前为止,约有2000名中国人在战后受到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直接伤害,受害者中有些人已经去世,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这表明,战争虽然结束50多年,但战争危害仍然在继续,战争“遗毒”仍在扩散。

  另一个数字同样让我们心情沉重。据中国有关方面统计,目前在中国境内已知约有200万枚侵华日军遗弃的化学炮弹,即使按日本的统计也有70万枚左右。而这些遗弃化学武器是非“储藏”型的,外表没有保护,锈蚀相当严重,无法使用机械自动化处理,而且长年埋在地下,腐蚀严重,一部分有泄漏,其中炸药还有爆炸的危险。这表明,同样的事件还可能发生,还会有更多无辜公民随时可能受到伤害。

  谁应该为原日本军国主义遗留在中国境内的化学武器伤人事件负责?从国际法上讲,日本军国主义在二战中的责任是一种国家责任。因此,按照国际法中的政府继承原理,日本现政府应为原日本政府所犯下的战争罪行负全部责任。同时,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规定,以及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签订的处理战争遗留化学武器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日本政府应承担销毁和处理遗留化学武器的责任。因此,日本政府应该为这些“遗毒”所造成的任何伤害和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一直以来,日本政府以1972年中国政府“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的联合声明为依据,拒绝对我国受害公民进行任何赔偿。其实,这是日本政府逃避法律责任的一种借口,因为政府声明仅仅代表政府,而政府仅代表公共事务,不能代表一切个人事务,用公共事务来否认个人事务和个人权利主张,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由于日本方面对两国1972年声明的歪曲理解,造成了有关中国公民因战争“遗毒”受害起诉日本政府要求赔偿的案件,常常以败诉告终。

  对于这次“遗毒”伤人事件,我们注意到日本政府的表态,表示“日本政府将同中国方面密切合作,诚实地应对这次事故”。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日前齐齐哈尔市政府已经向日本政府提出四点要求,要求日本政府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支付相应的事故救助和清理等费用(8月12日《中国青年报》)。事故受害者也已做好诉讼准备。

  笔者希望日本政府切实履行自己的承诺,“为了今后不让这种伤害事件发生”,“应尽快处理这些处于危险状态的被遗弃的化学武器,妥善切实地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规定的废除义务。”并与中国政府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好齐齐哈尔“8·4”中毒事件的赔偿和其他善后工作。

  (来源:中国青年报/李克杰)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相关新闻  
 
版权所有:新华网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