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10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宋彦庆、宋彦彬兄弟与洛阳市刑警支队原缉私大队队长曲某有些蛛丝马迹的联系。
专案组人员讲述了一个细节。曲某办公室里曾陈放着一件价值很高的大型根雕,后来不知去向,而专案组警员抓捕宋彦庆时,在其住处发现了这一根雕。
另据洛阳市刑警支队人士指出,1998年10月,宋彦庆通过孟津县文物贩子黄俊民以60万元的价格卖给广州陈钧圣两件一道釉野马,事发后,黄俊民和陈钧圣两人均被曲某所领导的刑警支队缉私大队(第四大队)作了处理,而获得绝大多数赃款的宋彦庆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理。
第三个引起专案人员怀疑的事实是,曲某和宋彦庆、宋彦彬兄弟曾多次同去香港。
至2003年,曲某担任洛阳刑警支队缉私大队队长达10年,专门负责打击全市的文物盗卖活动。而宋氏兄弟倒卖文物发家也正是在这个时期。
“他因为打击倒卖文物犯罪分子,自己都成了文物专家。”与曲某熟悉的洛阳警员张建军介绍说,曲曾到北京、石家庄等高校讲学,还曾撰写文章痛斥倒卖文物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
据本地媒体报道,曲某曾从香港拉来捐款在洛阳建设了四所希望小学。报道称,捐资者为香港警察。张建军解释,曲某曾两次到香港接收被倒卖的文物,因此结识香港警察。
2003年下半年,“12·10”专案查办过程中,曲某离开洛阳,其本人对同事自称是被借调到省纪委工作。
洛阳市刑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提供的说法是,洛阳市公安局曾多次通知曲某回单位接受调查,但均被拒绝。2004年12月8日,记者在洛阳豫东大酒店与这位备受争议的原缉私队长见面。
曲某认为,宋氏兄弟案根本就是凭空捏造出来的一个文物案,而关于他本人是保护伞的传言,更是无中生有。
“如果我有一个案子办得不对,存在包庇行为,我的保护伞也当定了,肯定也进去了,可事实证明,我没有问题。”曲某说,专案组曾将他10年来的办案卷宗查了一遍,未曾发现任何问题。
对于那件惹人起疑的根雕,曲某称,那件东西价值不过50元钱左右,是他从宋彦庆那里借来玩玩的,不过一周时间便送回了。他说单凭一块根雕并不能说明什么。
对于黄俊民、陈钧圣案中没有处理宋彦庆一事,曲某表示,案子是他手下的中队处理的,宋彦庆有没有涉案,卷宗中都有很明确的记录。
至于与宋氏兄弟同去香港的问题,曲某解释说,那是应香港某组织邀请,由宋彦庆为一些画家出资,到香港参加研讨会。他本人是以洛阳市政协委员的身份出席研讨会,但费用是自己负担的,与宋家两兄弟都是“各走各的”。
另据“12·10”专案组调查,1999年4月,湖北省钟祥市“娘娘坟”被毁,52件珍贵文物被盗,洛阳文物贩子蔡武堂涉嫌倒卖了其中46件。
2003年春天,洛阳警方对蔡武堂进行抓捕时,发现曲某和蔡在洛阳市牡丹大酒店同住一室,当时蔡武堂逃脱。
曲某对记者否认曾与蔡武堂同住一室,但他表示,蔡武堂和宋氏兄弟中的老大宋彦彬都是他的线人。
曲某说,在他担任缉私大队队长时,曾在整个洛阳文物黑市广布耳目,由此才能掌握诸多线索进行破案。他解释说,这些线人必然是从事文物买卖又不构成犯罪,这样既能提供信息又避免自己陷得太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