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收藏频道 >>
欢迎访问新华网 新华网 全球新闻网

文物定级标准
  新华网 ( 2003-08-06 09:36:02) 稿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一、一级文物

  1、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与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代表性文物。

  2、反映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代表性文物。

  3、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和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代表性文物。

  4、反映历代劳动人民反抗经济剥削、政治压迫,以及有关著名起义领袖的代表性文物。

  5、反映了中外友好往来和在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相互交流的代表性文物。

  6、反映中华民族抵御外侮、反抗侵略的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代表性文物。

  7、反映历代著名的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政治家、军事家、教育家、文学家、艺术家及历代著名工匠的代表性文物。

  8、反映各民族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特别重大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9、中国古旧图书中具有代表性的善本。

  10、反映有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重大事件和杰出领袖人物的革命实践活动,以及为中国革命作出重大贡献的国际主义战士的代表性文物。

  11、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及其有关重大历史事件、领袖人物、著名烈士的代表性文物。

  12、反映有关中国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爱国侨胞及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

  13、其他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国内外代表性文物。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相关新闻
新 华 网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