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重庆张先生相信TCL宣传资料的说明,花3100余元买了一部TCL(神典e767)手机,但使用不到一个月,张先生便感觉到这款手机并非宣传中的那么“神典”,TCL的宣传资料上号称的10000条短信存储量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根本达不到!
求助信原文如下:
我于2005年1月15日在云阳移动通信城购买一部TCL(神典e767)手机,该手机在宣传资料上称海量内存:可存10000组电话号码,10000条短信,100首铃声,可录象30分钟等。结果发现我的手机中才存128条短信(其中收件箱86条,发件箱0条,草稿箱10
条,备份箱20 条,已法信息7条,SIM卡5条),现在就已经存不进去了。其他方面:电话簿中才存116个电话号码,图片21张,录象仅2分钟。
这与它标明的储存量相差甚远。我已经3次找经销商,2次找云阳宇光维修部(02355167890)联系过了,出现的故障现象已于2005年3月5日经云阳宇光维修部确认,至今没有答复。
求助人要求:退货。
张老师观点:
根据TCL的宣传资料和手机本身的规格判断,TCL所宣称的可存10000组电话号码,10000条短信,100首铃声,可录象30分钟似乎应该是在不存储其他任何信息的前提下,单项的存储数量。如果是这样,TCL应该宣称是“最多可......”,并在这些单项之间采用“或”这样才识选择关系,但是TCL没有这样做,他们将规格的宣传做成了并列关系,而且不加任何注解。
这样明显是在玩“文字”游戏,用默示的方式引起消费者的误解,进而影响到选择手机的态度!TCL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对产品型号不合适的标注,不知道他们是语文水平不过关还是故意如此?!无论如何,对于消费者的质疑,TCL都必须做出合理解释并对已经产生的问题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