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崇尚实干的成功者都有失败的经历。
一位在湖北两次创业失败的中年男人来深圳求职,当他把自己认为不太光彩的失败经历告诉招聘方的时候,出乎他的意料,招聘方当即聘任他担任企业高管。这位中年男人在《晶报》发文感叹:只有深圳才把我的失败当成财富。
失败只是一次经历而绝不是人生。在深圳,没有人因为失败就被人小看,这也造就了人们不会因为失败而自轻。
◎观念六:鼓励创新,宽容失败
把“宽容失败”作为一种精神
2006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在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高票通过后,虽然各地各界反应不一,有些反对者甚至措词激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愈来愈意识到“宽容失败”在中国新一轮改革创新中的特殊意义。
2007年8月,《科技进步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科技部部长万钢明确提出,“自主创新需要宽松的学术环境”,“对于探索性强、失败风险高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原始记录能够证明承担项目的科学技术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的,不影响该项目结题”,“不影响其继续申请科研项目”。这一意见当即引起共鸣,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时,纷纷提出将“宽容失败”的原则写进这部法律。
2008年7月1日,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开始施行。《科技进步法》规定,“原始记录能够证明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的科学技术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该项目的,给予宽容”。“给予宽容”既包括不影响项目的结题验收,也包括不影响对项目承担人员的评价、申报新的课题等。
2009年1月1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了容错机制,规定开放工作发生失误,未达到预期效果,或者造成一定损失,但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有关人员的责任:1. 工作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程序符合有关规定;2. 个人和所在单位没有牟取私利;3. 未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
2008年8月,武汉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主题报告指出,必须大力弘扬“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2010年8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草案)》特设失败“免责”条款。2010年8月,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出台意见,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对4种情形减轻或免予追责。2010年9月,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的《鼓励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的实施办法》甚至特设“失败基金”:对开发区急需的高端人才,如果个人来开发区创业发生损失,按其投资损失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风险补偿。
在西北的银川市,2008年2月,中共银川市委在《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中,把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创业环境和舆论氛围,作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讨论的一项主要任务。随后,“宽容失败”的相关法规也相继出台。
如果说,深圳对“宽容失败”立法后各地的仿效具有自发性质,那么,国家领导人的倡导则把“宽容失败”提升到了一个战略层面。
2007年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隆重开幕。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浓墨重彩地对改革创新进行了深刻阐述。他指出:“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要“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如果说在这次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还没有直言“宽容失败”,那么在2008年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在全国科技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的表达则更为明晰:“在党内、特别是干部队伍中,要大力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宽容失误的环境和氛围,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坚持锐意改革、奋勇创新”,“要把‘宽容失败’作为一种精神,同敢为人先、敢冒风险、敢于创新、勇于竞争的精神一并大力倡导”。
2008年10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美国《科学》杂志刊登题为《科学与中国现代化》的文章。在文章中,温家宝提出,中国“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调整科学研究的布局,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提升创新能力”需要“鼓励探索,宽容失败”。
2010年7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北戴河看望“千人计划”入选专家代表时指出:“努力营造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氛围。”
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更是多次强调,要营造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正确对待干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事实上,无论你宽容不宽容,失败的概率和失败的事实总是存在的。只有宽容失败,才有更多的人勇敢地面对错误,修正错误,从而走向成功。这或许就是“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从深圳到全国,从政府层面到科技领域,从国家领导人到平民百姓都能认同的根本原因,也是这一观念被评为“深圳十大观念”的根本原因。
如果要“鼓励创新”,国人没有不认同的;如果要“宽容失败”,国人没有不震惊的。当然,这是五六年前的事了。如今,率先体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观念的《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激起的千层浪已慢慢平息,全国各地、各行各业陆续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立法的后浪又推动了前浪。
“鼓励创新”和“宽容失败”原本是一个意思的两面表达,它的提出为什么会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响,又为什么在不同的声音中总被不断仿效,以至于很快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对这个话题,曾任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院长,也曾长期生活在广东这块改革开放之地的,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政治学理论与行政管理跨专业博士生导师任剑涛自然有着更深刻的认识。他在接到《晶报》经济部主任习风的访谈邀请时,对这个话题阐发了很多独到的观点和看法。他多次对习风表示:“这个话题很有意义!”(王京生 主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