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性词语的注释,尤其要以准确为前提
——例说词语的注释一定要从实际语用出发(二)
文/钮葆(《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课题组)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文化水平不断提高,不少原本仅在高科技领域或其他专业领域中使用的词语,如今已经高频稳定地进入了寻常百姓家,成为了普通语文生活中的通用词语。作为现代汉语文词典确实应该重视这类词语的增补。
那么,如何注解这类词语呢?机械地照搬百科辞典、专科辞典的注解,或者机械地照搬百科辞典、专科辞典的注解办法,都是不行的。因为,读者需要从语文词典中得到的,是这类词语在普通语文生活中使用的通俗浅易的语文意义。所以,语文词典对这类词语的注释是语文解释,要尽量少用以至不用术语,要以广大中等文化程度的读者能够看懂为标尺。但是,这种语文解释必须以准确为前提;否则,就会事与愿违地误导读者。起草这样的释文确实挺难的,但只要切实从实际语用出发,不少难题还是可以迎刃而解的。试举三例,予以说明:
例:1:【厨余垃圾】chúyú lājī做饭所生成的有机垃圾。如加工菜蔬、鱼肉等而产生的剔出物和泔水等。
按:有些新词语词典对本条的解释中还有“泛指饮食中的各种废弃物”这个泛指义,而我典的释文则没有这句话。为什么呢?因为“饮食中的各种废弃物”是很宽泛的概念,像包装食品的塑料盒、玻璃瓶、铁罐头皮以至一次性筷子等都可以算作“饮食中的各种废弃物”。而依照不少城市对垃圾分类所规定的现行标准,那些泛指的废弃物当属于“可回收垃圾”或“其他垃圾”,个别甚至当属“有害垃圾”,而恰恰不属于“厨余垃圾”。在人民网的“中国共产党新闻”“人民日报”“环保”“健康卫生”等网页上没有将那些泛指的废弃物归入“厨余垃圾”的用例。所以,我典对本条未取那样的解释。
例2:【身份权】shēnfènquán 名 人身权的一种。民事主体因具有特定身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如公民的荣誉权、监护权、抚养权、署名权,法人的荣誉权等。参见1105页“人身权”。
按:有些新词语词典对本条的解释中没有“法人的荣誉权”这个极有代表性的叙述例,而我典则有。为什么呢?因为,“身份权”是“人身权”的下位概念,“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四节(第九十八条至第一百零五条)对“人身权”的界定,明确了它不仅适用于自然人(公民),也适用于法人。在实际语用中,人民网上也多有“身份权”用于法人或兼用于法人的例证。所以,我典对本条的注释包含了法人。
例3:【网购】wǎnɡɡòu 动 网上购物。即购物者通过互联网查看商品信息、提交订单,商家以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货上门,或由网购者到指定地点自行提货。有款到发货、货到付款等交易方式 例如,跨境~︱~火车票。
按:这一条,如果浅显地释作“网上购物,即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似乎并无不可,因为它没有错。但是,怎样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呢?这样的解释全然没有这方面的信息,还是比较遗憾的。而“网购”现已是一条使用频度很高的词,已经成为人们一种重要的购物方式,最好能向读者给出一些如何在互联网上购物的必要信息。然而,查看一些新词语词典的解释,感到比较茫然。外研社的责编们认真查看了人民网、新华网等的很多典型用例,帮助我组把这条的注释修改成以上的表述,可能还是比较准确而实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