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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读书, 会把我关起来吗?

2013年08月08日 08:48:02 来源: 深圳晚报

  8月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出消息,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总局将争取在年底形成较成熟方案并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目前,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已草拟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初稿。这几天,社会各界关注“阅读立法”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同看法。

  赞成者认为此举为全国持续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改变一段时间以来国民阅读率低迷的现状。反对者则称“阅读是个人的事情,不该作为量化指标”,如果阅读不达标,又如何惩罚?这方面的想象力似乎有点跟不上。而观望者也不在少数,他们认可将阅读提升到国家宏观战略的层面上,但也担忧出现“一刀切”、“过度行政干预”等现象,提出在立法和实施的过程中应谨防形式主义和文化政绩工程。

  阅读立法的动议源自今年全国两会期间115位政协委员联名签署并提交的《关于制定实施国家全民阅读战略的提案》(下称《提案》)。《提案》具体的设想包括:将全民阅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制定全民阅读规划,发布全民阅读调查情况,提供公共阅读场所,举办全民阅读活动,保障公民阅读权利等。

  记者了解到,《提案》由时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委员作为第一提案人,葛剑雄、王明明、白岩松、王安忆、陈建功、何建明等115位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委员均在《提案》上联合签名。

  想到法,就想到惩,甚至想到刑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会是这样一部法律吗?有网友开玩笑说:如果不阅读,是否将我关起来读书?记者请教法律专家后得知,以上想法存在误解。从该条例的名称就可以看出,这是一种促进型立法。

  多知道点儿

  有类法律属“促进型”

  促进型法律是一种新兴的法律现象,特点是较少甚至没有设置法律责任。有人形象地说这是一种“软法”,它是国家干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手段。此类法律文本中的责任主要包括行政主体责任、其他主体责任以及援引其他法律等形式。换句话说,如果百姓对阅读不满意,意味着地方理部门“促进阅读”不力,责任在政府。我国类似的法律法规还有《中小企业促进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

  国际社会上,以立法的形式保障了国民阅读能力提高与积累的法律有美国的《卓越阅读法》(1998年)、《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案》(2002年),日本的《关于推进儿童读书活动的法律》(2001年),韩国的《读书振兴法》(1994年)、《读书文化振兴法》(2009年),俄罗斯的《民族阅读大纲》(2012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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