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心武
《咬文嚼字》对《刘心武揭秘〈红楼梦〉》1至3部进行了“咬嚼”,提出8项纠正,令我十分感激。自己每出一本新书,样书到手,总忍不住立即通读,进行勘误。少年时代,对凡是印出来的东西,总是无限敬畏,“都印出来了,还会错吗!”成为思维定式。印出来的东西是流布社会的,确实应该不出舛错,但后来我就发现,除了领袖著作和政府文件,其他印刷品,就难免没有出错的地方。特别是出版充分地商业化以后,为节约成本,往往不设专门的校对人员,以编代校,甚至干脆不校,“无错不成书”似乎已经成为风气。当然,严肃的出版机构,还是严格要求自己的,尽量把出错率控制在管理机构规定的万分之三的底线之内。自己以前的著作,有的能再版或多次印刷,自行勘误以后,通知出版方,他们会在下一版次或印次中改正。再拿到样书,翻看到那些已经纠正过的地方,心头涌生的滋味,有些爽,有些甜。但自己的不少著作,都只停留在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勘误时发现了不能自谅之错,比如明明所举的例子是白居易《琵琶行》的内容,却误写成《长恨歌》,心头那份懊恼,那种苦涩,真是极其浓酽,而这份沉重难咽的滋味,竟无从减缓——因为迄今此书仍无再版再印的安排。
对《揭秘》纠错的人士,有的责备编辑把关不严,其实跟我合作的编辑,都很认真,对书稿中的问题,从引文到句法,从字辞到标点,通过电子邮件,来回询问、洽商到磨合、定夺,可谓费尽心思,但即使作者、编辑双双努力,仍会有错误漏眼,一位早已退休的职业校对跟我说,唯有重新起用专职校对,方能改进目前错多难纠的局面。好在《揭秘》系列现在有不断再印的机会,我已把热心“咬嚼”赐教诸通家的绝大多数意见,编入新打出的勘误表内,交给了出版方,第4部尚欠通家“咬嚼”,但我也已经自检出几处疏漏,比如把“两枝花”印成“一枝花”等,嘱托编辑务必立即在软片上修订,以备再印时更接近善本。
像我的《揭秘》这种书,毕竟只是“闲书”。倘若是历史书,特别是教科书,如有错,以讹传讹,那滋味就不能仅用“遗憾”二字来概括了。1997年,党史专家唐宝林先生撰文指出,1982年中国学术出版社出版的《斯诺眼中的中国》里,错把彭述之的照片当成陈独秀的照片刊出流布,为此他很着急,希望读者能认清陈独秀的“真面目”。其实,这个张冠李戴的错误早已出现。我一直保存着由北京历史博物馆主编、教育图片出版社1958年5月第一版首印一万,分上、中、下三册的《中国近代史参考图片集》,下册160页上有三张照片,分别是李大钊、鲁迅和陈独秀,那张陈独秀的照片,其实是彭述之——这当然是后来我才弄明白的——几十年里,这个《图片集》的错误被一再转载扩散,《斯诺眼中的中国》不过是“更向荒唐演大荒”罢了。
陈、彭“真面目”的混淆,根源是1932年10月30日天津《大公报》刊登的一张照片,照片上有两个人,本来左边是彭述之,右边是陈独秀,编辑写说明时写错了左、右,后来查报纸翻印照片的人士深信所注的左、右,连五十年前的历史博物馆也郑重地将彭作为陈而藏之。陈独秀(1879—1942)和彭述之(1895—1983)同为“托派分子”于1929年被中共开除,1931年他们鼓吹抗日抨击政府,又同被国民党政府仍以共产党要员身份逮捕,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起诉,《大公报》的照片,是他们被“解送江宁地方法院候审”时记者所拍,记者称他们“态度均极从容”。他们在1937年抗战爆发后获释,陈流落四川江津并在那里去世,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先去香港最后死在美国,葬在巴黎。对彭一般人均知之甚少,其实他在1925年的中共四大位居第二,也曾风光一时。
现在是信息大爆炸的时代,随着信息量的激增,错误也在更活跃地流布,因此,勘误更成为当务之急,自己有错要勇于自纠,更欢迎他人指正;指出别人的失误,不取“给他一大哄”、“将其扁死”的态度,而持与人为善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那么,失误的酸楚苦涩就会因勘误而转为畅爽的美滋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