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陈希我写了一部小说叫《冒犯书》,2007年初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不久,台湾出版了繁体字版。同年6月,台湾方寄给作者的12本样书,被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查扣,移交海关总署审查。去年底,海关对该书做出扣留的决定,并定性为“违法行为”。今年4月7日,“陈希我案”举行听证会。听证会上,海关称因为台版书
未像人民文学出版社那样,对书中“性描写”作删节处理,所以被没收。
至此,作家陈希我终于没能从他的祖国取回自己亲手写就的著作。
看到这则新闻,我什么也不想说。一个360年前弥尔顿在英国就讨论过的问题,一个健康人都应该理解的常识,在这块土地上,今天依旧被人不以为然、嗤之以鼻。每当我想到历史是公正的,时间这位法官会终审这一切时,我就会为这块土地忧虑,为那些蒙昧的执行者、也为我自己感到羞耻。因为这种事情,每天都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的生活就由这样的荒谬一天天累积起来。那些假装看不见的人,其实也成了执行者的帮凶。
我无法同意海关的处理。从逻辑上说,同意这个决定,也就意味着要同时认可下事实:
1、台湾民众在在阅读中辨别善恶、自我管理的能力,要远远高于大陆民众。所以在台湾公开出版、可以自由阅读的书籍,大陆民众是不能阅读的,否则就会把他们引向邪恶。
2、大陆的成年公民虽然被赋予了管理国家的权力,但是他们并没有能力对这个时代中的各种知识和意见进行选择,他们也无法独立地完成对善恶的鉴别。
3、大陆的成年公民必须永远处在接受控制与监察的孩提时代,必须由检查员来决定与辅导他们能阅读什么,不能阅读什么。
4、那些掌握了书籍生杀权的审查者们,他们学识、修养、公正均在一切作家和学者之上,更在一般人之上,所以只有他们才能决定一本书的存亡。
5、获过多次政府文学奖、被很多评论家推崇的作家陈希我,在文学的判断力上远远不如海关总署的审查员。这位审查员也比作家本人更珍视“陈希我”的文学名声。只有这位审查员签字了,我们这些没有鉴别力的读者,才能确保作家“陈希我”不是个骗子和色情传播者。
6、善和恶的知识是可以被海关总署轻松识别的。只有从社会上清除那些恶的知识,才能保证公民行为的良善。因为政府已设立相关部门来管理成年公民在善恶知识上的接受问题,所以成年公民无需培养自我美德。
对以上推论,我一条也无法同意,所以我怎么能认可海关的这次作为?
在一个全球化、网络化的时代,书籍早已成为一种冷媒体。海关总署对一本小说如此大动干戈,我倒真的怀疑这个机构的智商与动机了。这种病态的意志,究竟想奴役与强制什么?我想无人能找到答案。他们为何在处理这种问题时,总是忘了“和谐”二字?
我记得好像亚里士多德说过,好人只有在一个好政府中才能成为一个好公民。今天的事实是,作家陈希我无论写过什么优秀作品,只要海关的这个决定不撤消,他的“违法行为”就会使他一直成为很多人眼中的“坏公民”。
从这个角度说,海关不仅扣下了我们的阅读自由,扣下了作家、书籍和知识的尊严,更重要的是,海关扣下了陈希我作为一个好公民的资格。(叶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