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华网上读完转自《山西文学》今年第11期署名韩石山的随笔《董家那个坏小子》,用目瞪口呆差可形容。我先是无法相信这是有“文坛刀客”之称的韩石山写的随笔,继而又感慨万端:这怎能不叫人“拍案叫绝”呢?如果我不
向读者推荐这样的奇文,真的是有点不够朋友。
有道是:奇文共欣赏。且让我冒着当一次“文抄公”的风险简略摘要作例:
“我老俩口外,就是女儿和女婿了,两代四口,各安其业,各尽其责,多么的幸福,多么的和谐。然而,自从董家那小子撞入我们的生活之后,这幸福,这和谐,全变了味儿。”
“绝然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友善换来的竟是——实在说不出口了,还是说了吧,这小子竟霸我妻女!
事情是这样的。我老了,瞌睡多,晚上早早就睡了,怕打扰家人,就睡在最后面的一个房间里。那是为儿子和媳妇留下的一间小房子。他们几个是怎么睡的,这类小事,我从来就懒得过问。家里房间多,怎么都能分配过来,他们爱怎么睡就怎么睡吧。有一天大概是下午睡得多了,怎么也睡不着,就起来去书房看书,觉得有些凉,那就披件衣裳吧。便就近去妻子的房间,也是我过去住的房间去取。一推开门,眼前的景象让我大吃一惊,但见那小子光不溜溜地躺在中间,一边是我的妻子,一边是我的女儿。而那小子的两只手,一只搭在我妻子的身上,一只竟探进了我女儿的胸前。
怎么能这样呢?我上前推推那小子,他嗯了一声,睁开眼,不屑地瞥了一下,极不耐烦地说:“走开!走开!去你那边睡去!”
看妻子和女儿,不知是真的睡着了,还是假装睡着了,竟没有一个吭气的。人老了,不光没火气了,也没脸面了,妻子和女儿都不说什么,我再闹下去有什么意味呢。只有讪讪地退了出去。坐在书房里,一句书也看不下去,脑子里全是刚才那个情景,心想,这成什么世道。吃我的,喝我的,我什么也不说,还要占我床铺,霸我妻女,是可忍,孰不可忍!”
惊闻韩先生遭如此奇耻大辱,我已怒不可遏,拍案而起,正在我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时候,韩先生在文章的结尾写道:“噢,我说的是我的小外孙。再过三个月就整整四岁了。这小子,小名叫皮皮,大名叫董哲西。这个名字是我给起的。”天呐,原来如此!
随笔怎样写,我不是内行,但是随笔写到这般地步,我不知道是堕落,还是悲哀。那样肉麻、无聊的文字描述,那样放浪、无力的字眼,作为一个老人怎么怎么忍心下笔?又成何体统?“文似看山不喜平”,写文章无疑可以抖包袱,可以有一点悬念,甚至不妨搞一点噱头,问题是这里的噱头太过了,你面对的是自己的妻子女儿,使用的词语太肮脏、太让人想入非非,已经超出幽默的范畴,如果没有最后的“恍然大悟”,还不知闹出什么乱子!
用乱伦的方式表述亲情,色情色到自己身上,我觉得,韩先生的确是老了,有点糊涂了。鲁迅先生告诫过我们:“写不出来的时候不要硬写。”没有可写的内容就不要去写,写出“这小子竟霸我妻女”的文章固然惊世骇俗,石破天惊,可是所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你作践了自己的一世文名,也伤及了无辜的家人。当然,韩先生喜欢这样拙劣的表达,那是他的自由,只是我担心韩先生把杂志带回家,如果让老婆和女儿看到,她们该有多尴尬啊!特别是年幼无知的小外孙,长大后能否接受这样荒唐的玩笑?
说是奇文,其实这样的“恍然大悟”式写法,先前也见过一些,只是韩先生的灰色幽默玩得过于大胆、过于出轨了,它着实刺痛了读者的眼睛。希望这样“空前”的写法能够“绝后”,阿门。(孙建清
山东临沂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