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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内地出版社质疑张爱玲图书"独家"版权
2007年09月14日 10:57:51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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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皇冠出版社声称拥有张爱玲作品的永久及无限版权,并对未经授权出版张爱玲作品的大陆出版社展开法律行动。12家出版社经过商议,共同发表声明,拒绝赔偿,并且不承认皇冠出版社具有张爱玲的著作权。图为大陆出版社出版的张爱玲作品。

    台湾皇冠出版社起诉上海文汇出版社等6家大陆出版机构侵权的案子还在审理中,而大陆12家出版社却于日前签署了一份联合声明,上海文汇出版社社长萧关鸿12日告诉记者,在这份声明中他们提出皇冠出版社不具有张爱玲著作版权,并表示已将此声明作为证据提交海淀法院。

    被告:联合抵制高额赔偿

    在此之前,台湾皇冠出版社以香港宋淇夫妇授权而声称拥有对张爱玲作品永久和无限的代理权,自2003年起开始对大陆出版张爱玲作品的出版社采取法律行动,于2005年赢得了对经济日报出版社的诉讼,获赔40万元。去年,皇冠又相继起诉了中国戏剧出版社、文汇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等6家出版社,索赔金额近千万元。

    上个月在北京举行的BIBF期间,多家被皇冠告上法庭的出版社社长聚在一起,同时认为索赔金额过高,促成了这次声明的签署。包括文汇出版社、经济日报出版社在内的12家出版社签署的声明,主要内容是拒绝皇冠的高额索赔,同时不承认皇冠具有张爱玲的著作权。

    专家:皇冠不拥有张爱玲大陆版权

    张爱玲研究专家金宏达称,台湾皇冠出版的《华丽与苍凉》一书中附有一封张爱玲的亲笔信,该信是1992年2月17日张爱玲给遗产执行人林式同遗嘱的副本影印件的附件。张爱玲在写此信的三天前,给在大陆的姑父写了一封授权书,授权在大陆出版其著作,并将遗嘱的副本影印件邮寄给林式同。张爱玲信中明确表示,如林式同同意,她就将授权书拿去登记,“如有难处,不便担任,再立一份,这份就失效了。”并要求林式同电话告知结果。林式同在回忆文章《有缘得识张爱玲》中则表明,他认为张爱玲立遗嘱为时过早,并未予以回复,所以也就未能登记认证。

    对此,金宏达认为,这是一份无效遗嘱,因为林式同宋淇夫妇并没有在当时做出答复,而是在张爱玲过世后才拿出这份副本。

    萧关鸿说,目前已经将这些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也很为难。他说大陆出版社正努力找到合法的版权拥有者,如果没有合适人选,这些出版社愿意把版税捐出来给某个研究机构,用于对张爱玲作品的研究。“我们愿意给高额版权版税用于研究,这个是公有财产。”他还表示,皇冠方始终没能拿出有效证明,证明其拥有张著作的版权。

    皇冠:等待法律的判决结果

    记者随后联系了台湾皇冠出版社大陆代理律师王韵,王韵说目前没有得到出版社方面的任何授权,不能发表意见。但是皇冠已经知道了此事,在法院判决下达之前,不会发表任何意见。

    于去年底得到皇冠授权重新出版了《张爱玲文集》的新经典文化公司宣传负责人老岳表示,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谁说了都不算,要以法律为准。(记者姜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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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雪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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