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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象:忆“思想史上的失踪者”
  新华网 ( 2004-04-14 15:17:37 ) 稿件来源: 中国青年报
 

    ■冯象(旅美学者、本书作者)

    □陈佳勇(青年作家)

    旅美学者冯象先生近期推出《政法笔记》一书,以英美中古文学博士、法学博士的笔意,言说国内法治领域的大小故事。从孔夫子名誉权、鲁迅肖像权、婚前财产公证、取名用生僻字、性贿赂、人体写真,到版权、美国大选……涉及法律知识的方方面面。就文章而言,称得上汉语法学随笔写作的优秀之作。这些随笔也改变了我们传统的“普法观念”,通过学者言说本身去影响一种现实的语境,以期达到普法的目的。

    □《政法笔记》里的文章不少发表于《读书》杂志,有一篇见于《万象》杂志。您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个人的志趣是否决定了您所选择的话题?譬如鲁迅肖像权问题、孔子是否享有名誉权等。您是想通过生活中的诸多琐事来讲述法律的大义吗?

    ■我的业务专长是知识产权,所以这方面写了几篇,包括《沙家浜》著作权和鲁迅的“肖像权”问题。法律现在是“显学”,调子唱得很高,借口法律可以议论各种问题。但我觉得,现代西方式的法治移植到中国,有一些前提和假设需要讨论一下,就写了这一系列文章。读者对象是非法律专业的普通人;题目则大多在哈佛大学讲过,围绕案例展开,着眼点与国内的主流视角有所不同。与其说这本书是关于“法律的大义”,还不如说是对形形色色“大义”的根基的批判。

    □相对于您以前的几部著作,如《木腿正义》、《玻璃岛》等,这本《政法笔记》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跟普通读者讨论法律问题,算是一次尝试吧。另一方面,如本书前言所说,也是为了继续前人的事业。朱学勤先生写过一篇追忆“思想史上的失踪者”的文章,讲他在河南兰考插队时,和一群发愤读书的高中生(称作“68年人”)一起辩论问题、探求真知的情形。我读了非常感动。我是68届初中生,是卷入“文革”的“老三届”里最年幼的一届学生。我的思想启蒙也始于那个大动荡的年代,最初也是以我的兄长,那些勇于挑战和思索、组成“民间思想村落”的高中生为楷模的。尽管“68年人”中的大多数,由于各种原因,早已成了学勤兄惋惜的“失踪者”,我想作为“幸存者”,我有义务在接过他们的思想火种之后,把他们不朽的精神发扬光大。在此意义上,《政法笔记》可以说是对那一代思想者的追忆。

    □您在书中的一篇文章《法学院往何处去》中说,当前法律教育面临的最大威胁是MBA化。那么您认为,法学教育的目的是什么?现在法律教育的根本问题在哪里?

    ■法学必须关心、提出并试图回答困扰我们社会的一些基本问题,故而必须坚持学术独立,与一切功利目标保持距离。很不幸,我们目前没有做到,虽然在本本上,法律人要受职业道德规范的约束,不能公开推卸自己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的责任。其中的道理,我在《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等文章里讨论了。至于法律教育的问题,根子在大学。这些年来,先把大学办成机关,再“改革”成公司,甚至滥发文凭、招引“洋野鸡”大学合作坑人,完全忘记了公立教育和学术的宗旨。难怪中纪委最近的十省区市问卷调查结果是,学校已经和建设工程、司法机关、医院等一样,成了公众心目中的“五大腐败领域”。

    □从作者的角度看,您希望读者从书中读出些什么呢?是不是希望您的书略微带点“普法教育”的作用?

    ■读者怎么读,作者没法管,也不该管。一管就傻,连自称“表达的酣畅”也没人信了。但“普法教育”不是学者的工作,是现阶段政法策略的一项宣传部署。学者的任务,便是揭示这一部署背后的东西。

    □听说您正在重新翻译《圣经》,不知现在进展如何?这肯定会有助于我们从源头出发更好地了解西方文化,但这种对于西方经典的关注,对于当下,是最需要最迫切的吗?

    ■译注每个周末做一点,正在完成第一卷《摩西五经》(希伯来语《圣经》的开头五篇)。《圣经》的经典性不仅在它的源头位置,它的宗教与符号意义,还在它对现实世界的支配性影响。随着中国的开放,加入全球资本主义的市场交易和竞争,奉《圣经》为经典的西方犹太/基督教文明对我们社会生活的冲击,就很难避免了。因为这部书同时也是现代资本主义的一些核心理念、道德信仰、法律原则和文化价值的渊源。应该好好了解、把握这些东西。而《政法笔记》所做的,即是对现代资本主义的一种特定社会控制方式——法治——的追究与批判。

    《政法笔记》/冯象著/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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