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润田

瞿秋白
把一个魏晋时代的“竹林”名士与一个现代共产党的高层领导人相提并论,乍看,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如果对他们的生平事迹稍加考察,就不难发现:他们除了同是文学家这一点之外,其行藏、遭遇、尤其是在生死关头的行为表现及由此凸显出的人格魅力,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这无论在抽象抑或具象层面都有所体现。
首先,就抽象意义上说,他们都是为坚持正义而死于敌对势力的。嵇康因不满司马氏集团的血腥统治,并仗义执言为友人吕安辩诬,于魏景元三年(公元262年)为司马氏集团所杀。时年39岁。瞿秋白则是在五次反围剿失败后,1935年2月在从瑞金入闽西后被捕拒降。同年6月死于蒋介石屠刀之下。时年36岁。其二,就具体表现来看,面对死神,他们都大义凛然,从容赴难。嵇康临刑之际,“顾视日影,索琴弹之”,是在一曲“广陵散”中结束自己生命的(见《晋书·嵇康传》)。而瞿秋白则在赴刑场的路上,高唱《国际歌》。并在临刑前端坐草坪,笑对刽子手说:“此地甚好”(参见张琳璋著《瞿秋白》,下同)。然而,这里尤其要着重提出的是其三:他们临刑前在狱中都写了具有自省自责倾向的诗文。并为此都遭到不同程度的误解甚至诋毁。嵇康在狱中写了《幽愤诗》,瞿秋白在狱中写了《多余的话》。对于前者,明人李贽在《焚书》中说:“康诣狱明安无罪,此义之至难者也。诗中多自责之辞,何哉?若果当自责,此时而后自责,晚矣,是畏死也。既不畏死以明友之无罪又复畏死而自责,吾不知之矣。”李贽对嵇康的自责很不理解。他觉得“叔夜何如人也,临终奏《广陵散》,必无此纷纭自责、错谬幸生之态”。
为此,他认为诗中自责之辞“或好事者增饰其间耳”。而对于瞿秋白的《多余的话》,如所周知,“文革”中,是作为“叛徒”、“软骨头”的罪证而大张挞伐的。如今,这类指责或误会,大抵都已澄清,已无庸驳难。而这些诗文倒是隔着悠悠时空互相印证了他们至真至淳的性情和复杂而美好的人性。在《幽愤诗》中,嵇康说自己“曰余不敏,好善暗人”“惟此偏心,显明臧否”。瞿秋白在《多余的话》中说自己是“脆弱的二元人物”,坦陈自己“八七会议”以后所犯的错误。如此等等,都把视点集中到自己身上,自责多于责人,显示了他们坦荡无私、光明磊落的胸襟。同时,这些诗文中,他们也道出了生命中禀性与理智、意愿与责任、处世之道与行为准则、萧散与干政这些二元抉择中的两难情境。如嵇康挂了“中散大夫”的头衔,却希冀“散发岩岫”“颐性养寿”“养素全真”的隐逸生活。只是他禀性“刚肠疾恶”“显明臧否”。所以,禀性使然,他终究不能向司马氏集团及其鹰犬低头,以致无辜受戮。瞿秋白,作为出身于“世代读书”“世代做官”家庭的一个文人,后来竟成为党的一位领导人,于是“马克思主义的理智”与“潜伏的绅士意识,中国式的士大夫意识”时有龃龉。而作为一个文人,他兴趣常常是在“文学研究”方面,尤其是他所擅长的俄国文学研究,更被他视为“自己的家”。然而,作为党的工作者,他又不得不“离开了‘自己的家’”。诸如此类,这些发自心灵深处的衷曲,无不是他们悲壮而本色人生的真实显现。同时,正是这些两难情境,更加凸显出他们“不畏义死,不荣幸生”的崇高品格。
说到他们的相同之点,还不能不提到鲁迅。即他们都是深为鲁迅所尊敬和爱戴的人物。鲁迅喜爱嵇康的道德文章。从1913年到1924年,在长达11年的时间里,鲁迅整理《嵇康集》,校勘四次,抄写三遍,是中国现当代史上整理、研究嵇康的第一人。王瑶先生说:“鲁迅特别喜欢嵇康”。指出鲁迅“简约严明”的文章风格是与嵇康、阮籍等人形成的魏晋风格有一脉相通之处的(《论鲁迅作品与中国古典文学的历史联系》)。而对瞿秋白,在蒋介石实行军事、文化围剿的白色恐怖中,鲁迅不仅多方保护瞿秋白,共同领导了左翼文化运动。1933年《鲁迅杂感选集》即将出版时,鲁迅还请瞿秋白为该书写了约17000多字的序言。鲁迅对序文深表“心折”。此前,1932年9月瞿、鲁互有赠言,鲁迅的赠联是“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瞿秋白死后,鲁迅抱病编就了两大卷秋白遗稿,并以“诸夏怀霜社”的名义出版。其中,“夏”暗指中国,“霜”暗指秋白,旨在表明全中国都在怀念瞿秋白。应该说,鲁迅对他们的爱戴是因为声应气求、人格相侔。同样,由于时代及思想背景的不同,嵇、瞿的相通也并不在具体的信仰与追求方面,而主要是在具有超越意义的人格层面。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嵇、瞿、鲁,都是“骨头最硬”的人,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国士人——知识分子的优秀品质,堪为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