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色浪潮下重提孝文化
孝文化在传统社会中具有社会保障功能
《文化学词典》说:关于“孝的文化”,是指古代文化的一种范式,它是关于孝的观念、规范以及孝的行为方式的总称。孝本是一种客观的个人或家庭行为,无文化可谈,但这种行为一旦融入民族的观念系统,囊括了孝的观念、孝的准则、孝的内涵、孝与社会系统的关系等,就演化为一种特定的文化。传统上,孝文化即指“孝道”,它涉及的是子女对父母、晚辈对长辈的子女关系处理问题,这当中既有理念上的,又有实践上的如何具体操作的方式。
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内涵最深、包容最广、绵延最长、最有渗透融通力的文化系统。从行为上说,孝文化的精华包含了诸如文明礼貌、尊敬父母、友爱兄弟、家庭和睦等美德内涵。从内容上来说,孝文化包括了敬、诚、善、恭、礼、谦、宽等美德范畴,具体包含着以下几层含义:
1.赡养父母。父母抚养子女含辛茹苦,历尽艰辛,子女成人后当思反哺之情,尽心尽力供养双亲,照料双亲,使父母在物质生活上尽可能得到满足,这是孝文化最基本的要求。
《礼记·王制》载“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曾子曰:“家贫亲老,不择官而仕。若夫信其志,约其亲者,非孝也。”意思是官位虽低,俸禄虽薄,但能奉养双亲,人生价值已得到实现。如果一定要等到高官厚禄荣华富贵之时才想起奉养双亲,那是一种不孝行为。 (今有“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是在提醒子女养亲应有紧迫感。)
2.尊敬父母。《孝经》说,以敬事长者,则顺。敬是对父母的礼之本意。供养双亲仅是人伦之孝的初始要求,只有建立在忠心敬爱血缘情感之上的养亲,才是真正合乎孝道的,否则与禽兽生理本能并无性质之别。正如孔子云:“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敬的基本含义为忠心之爱,敬亲是建立在敬爱之心基础上的血缘情感,敬是养亲的伦理尺度,敬亲基础之上的养亲才是合乎人伦的。供养父母是物质上的养老,而尊敬父母是精神上养老,视物质上养老为“庶人之孝”反映出更重视养老的精神境界。
3.劝谏父母。父母有过,子女应曲意顺从,还是以义劝谏?如何做才符合孝道?曾子就此请教过孔子,孔子虽然不愿正视这一现实难题,但还是作了回答:“昔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当,则争之。人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可见,父母若有过失,子女向其讽谏非但不违孝道,而且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毫无原则地逆来顺受,似乎是大孝之行,实则是“陷父于不义”,恰恰是一种不孝之举。人伦之孝,应以人格的平等为前提,而这正是孔子孝道精髓之所在。可见,后来的对父母之命绝对顺从的行为只是愚孝之举。
4.为父母送终并依礼安葬。孔子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爱,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依礼安葬的仪式表示生者对死者的哀思。在传统中国其意义深邃,重要性超过养生者。“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唯送死可以当大事。”养亲、敬亲、谏亲、送亲构成人伦之孝的基本框架,是孝文化的精华之所在。它不仅成为中华民族虽历经劫难仍薪传不息的道德传统,而且内化为一种民族精神。崇尚孝道,以孝为荣,以孝治天下,成为历代尊崇的价值观。
中国人的孝道在世界文明中,色彩最显。中国文化是从家族衍生而来的,亲子关系为家族生活的核心,“孝”为传统的伦理文化的要点。而人情厚薄,第一位的便是看家人父母子女关系如何。按照孝的伦理原则,在家族和家庭关系中,子女对父母应当行孝,是子女对父母应当遵循的伦理原则。就整个社会而言,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固了社会才能得到稳定。用“孝”来规范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使家庭成员之间在日常生活中言行各有所依,这样家庭能保持最大的稳定,从而使社会也得到稳定,这应是孝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所能起到的最大的社会功能。
传统的孝文化在历史上发挥了社会保障功能,中国历代封建政府皆以敬老养老为治国的根本,强化了家庭家族观念,这种在儒家文明熏陶下的东方特色家族制度在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区别于西方的个人主义传统,我国的社会历史以及个人生活,都是以家庭以及家族为中心展开的。老人生活在大家庭中,“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老人不仅得到经济生活方面的保障而且儿孙满堂,共享天伦之乐,精神需求也得到了满足。这充分说明了在传统社会孝文化全面普及、孝道思想根深蒂固的背景下,老人得以安享天年,养老保障功能得到最大的发挥。
孝文化与家庭养老有天然联系
从文化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人类特定群体的特有行为是文化的表现,家庭养老深深根植于我国家庭伦理文化的土壤中,体现了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我国儒家传统文化强调“孝”,“以老为尊”;相应的养老文化模式表现为孝文化,孝文化将家庭养老观念的价值观赋予我国家庭养老,因而使家庭养老的家庭行为转化为社会行为,短期行为转变为世代相继的行为,随意行为转变为规范行为,使养老不再是可做可不做的问题,而是必须做好的问题;赡养老人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内在责任和自主意识,是其人格的一部分。可见,孝文化与家庭养老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
孝文化作为一种思想观念,回归其道德本位,是调整家庭关系尤其是父母与子女、长辈与晚辈关系的思想工具。家庭养老方式已是孝文化调整、规范子女、晚辈具体行为的实践表现。二者涉及的都是以血缘亲情为基础的代际关系。
孝文化与家庭养老都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1988年,78位诺贝尔获得者聚集巴黎发表《巴黎宣言》,郑重声称:“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就必须回到2500年前去吸取孔子的智慧”。人类在2l世纪面临“银色浪潮”,即使是发达福利国家也难以维持日益沉重的社会养老负担,而孔子提倡的“敬老、尊老”的孝文化传统已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有力武器。
“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中特别把“提倡子女赡养父母”列入向各国政府的建议之中,并且提出“由于家庭被认为是社会基本单位,因此就应设法按每个社会的文化价值制度和家庭的老年成员的要求来资助、保护和加强家庭”。这是国际社会对家庭养老的充分肯定。
(洪坊之摘自《中国国情国力》2006年第12期,张洪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