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9日~20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举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我国金融业处在一个重要转折期,也处在一个重要发展期,必须全面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
中国金融改革新布局
银行业改革继续深化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继续深化国有银行改革,加快建设现代银行制度。继续深化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改革,努力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关键是继续完善公司治理,加快转变经营机制,深化分支机构和基层改革。
按照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首先推进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全面推行商业化运作,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对政策性业务要实行公开透明的招标制。不失时机地推进其他商业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中央党校教授赵杰认为,这一重大决定意味着,以往实行政府指令性运作的国家政策性银行,将启动全面的商业化改革运作,向真正意义上的银行转型。
又一引人关注的金融改革举措是,稳步有序地推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责任,充分利用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今年2月1日,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宣布,按照“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改革思路,农行股改大幕正式开启。
农村金融改革破题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农村先于城市,而金融体制改革,却是城市先于农村。这导致了目前农村金融改革相对滞后的局面。资料显示,我国农村地区金融资源严重不足,农民缺乏融资渠道。截至2005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为69.02%,而县以下为56.3%,城乡人均贷款余额相差10多倍。中西部地区问题更加突出。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也很低,全国银行业网点约17.5万个,平均每万人1.34个;而农村银行网点仅2.7万个,平均每万人0.36个。正如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焦瑾璞所言:现在我国不缺大银行,缺的是为农村服务、为社区服务的小银行。我国也不缺存款市场,真正缺的是如何为一些需要资金的人建立起良好的贷款机制。
这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农村金融改革进行了周密部署。要求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
近10多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一直在探索中渐进。从2004年~2006年,中央连续三个一号文件要求鼓励农村金融改革。2006年12月下旬,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农村地区的银行服务,在调低注册资本,取消营运资金限制;调整投资人资格,放开境内投资人持股比例;放宽业务准入条件与范围;实行简洁、灵活的公司治理等方面均有所突破。其中,最重要的突破是两项放开:一是对所有社会资本放开。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民间资本都可以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二是对所有金融机构放开。在新设三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机构覆盖面的同时,还增强了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现有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
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准入的新政策,具体惠及三类新设机构,两类现有机构:这三类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是:1.村镇银行(即为当地农户或企业提供服务的银行机构,区别于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属于一级法人机构);2.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主要设在村和乡镇一级;3.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由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设立。两类现有机构包括:1.支持各类资本参股、收购、重组农村信用社,将农村信用社代办站改造为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2.支持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增设分支机构。
“低门槛、严监管”,是这次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基本原则。整个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调整,将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中西部、后内地;先努力解决服务空白问题、后解决竞争不充分问题”的原则和步骤稳步推开。首批试点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区)的农村地区展开。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中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3月1日在仪陇县金城镇挂牌开业。同日,仪陇惠民贷款公司也在该县马鞍镇诞生。银监会指出,在农村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项创新之举,标志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正式向各类资本开放,农村将迎来一支新的支农生力军。
提高金融监管能力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领域开放不断扩大,金融运行日益复杂,金融风险隐患也不少,金融监管的任务越来越重。为此,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提高金融监管能力,强化金融企业内部管理,保障金融稳定和安全。完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协调配合。强化金融监管手段,健全金融法制,加强对跨境短期资本流动特别是投机资本的有效监控,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继续深入整顿规范金融秩序。
加快金融发展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改革发展还应抓好几项工作: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全面发挥金融的服务和调控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着力优化金融业开放结构,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促进中外资金融企业公平竞争。
(编写:何艳 编辑:张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