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院长何以轻松敛财百万
■ 半月谈记者 侯大伟 王春雨 蔡玉高
简阳,是四川省一个农业人口占绝对优势的县级市,去年一年的财政收入不到2亿元;简阳市中医院,是一个职工人均年收入不到2万元的县级医院。但就是在这样一个县级市,在这样一个县级医院,其前任院长蔡先全竟在任职的6年间,收受贿赂114万元,另有7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采购一台CT机,院长私吞50万
据法院调查,2002年1月16日,蔡先全代表简阳市中医院与成都榕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榕珠公司”)签订了以129.8万元购买“飞利浦”彩色血流分析仪(俗称“彩超”)的合同。但合同签完、货物到位,蔡先全却迟迟不付款。该公司总经理罗志榕说,为做成这笔生意,他们专门找了一个在当地比较活跃的中间人,并给了他8万元作为打通各个环节的费用,但医院方仍不付款。无奈之下,公司直接给蔡先全打电话:“你的好处费不经过中间人了,20万,直接给你划到账上!”蔡先全当即爽快答应,100多万元的彩超采购款也很快到了榕珠公司的账上。
2003年3月,蔡先全决定再采购一台CT机。罗志榕获知消息后,立即向蔡先全表示,如果购买他们公司的机器,可以给他50万元好处费。于是,在三家竞标的医疗器械公司中,榕珠公司如愿中标。
如法炮制,在药品采购中,蔡先全也获得回扣9万元;在医院基建工程发包等工作中,获得35万元回扣。
2006年3月2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蔡先全巨额商业受贿案的主审法官、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资阳中院”)刑二庭副庭长蒋学梅对半月谈记者说,本案从侧面反映出一个问题:医疗器械和药品的价格非常不透明,其成本究竟有多少、利润究竟有多大,局外人很难知情,这就给医疗卫生领域的商业贿赂留了一道极其隐秘的大门。
院务会议成了“一言堂”
在法院查阅本案相关文件资料时,半月谈记者发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蔡先全关于医疗器械采购、药品采购和基建工程承包的所有决策都是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而程序和形式上的合法性并没有对其违法行为起到制衡和约束。“由于权力过于集中,院长对医院的管理演变成家长制,院务会议成了‘一言堂’,致使院务会议和招投标都失去了制度应有的约束效应。”蒋学梅向半月谈记者解释说。
据了解,为采购彩超机和CT机,蔡先全曾先后两次安排时任该院副院长的杨荣素到威远县医院、内江市中医院、成都第六医院和温江区医院等多家医疗单位进行考察。杨荣素说,蔡先全召开院务会议,讨论购买彩超机的问题,榕珠公司CT机的报价是340多万元,而另外一家没有中标的医疗器械公司CT机的报价仅100多万元,但蔡先全说“价格不是问题,应该考虑质量”。简阳市中医院的一些职工向半月谈记者透露说,在医院里,只有院长才真正有最终的决策权,其他人的不同意见只能作为私下的议论而已。
在医院基建工程招标过程中,蔡先全又一次演绎“形式主义”。为确保目标公司中标,蔡先全和当时简阳市卫生局相关领导都带有倾向性地给参与投标的一家建筑公司打了高分,而这家中标企业根本不具备在简阳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资质。
监督失效,约束失灵
按四川省卫生厅相关文件规定,一个地域内已经有医疗单位配备CT机,就不能再重复配置了。当时,简阳市人民医院和区域内另一家医院均已有CT机,但是蔡先全利用简阳市卫生局主要领导换届交接之时,闪电般地与相关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
自1993年以来就负责该院纪检工作的党办主任李文彬告诉半月谈记者,除了医疗器械采购外,药品采购和基建工程承包的具体决策会议他甚至都没有参加过,因此也就谈不上进行纪检监督。
事实上,医院的纪检工作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只成了院领导对下级和普通职工的一种约束,而群众“雪亮的眼睛”对领导的约束力却变得极其微弱。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思位评论说:“在一个对部门主要领导监督机制失效,部门内部上下级之间、干群之间约束力量失衡的环境中,面对金钱的诱惑,对腐败的抵制只能依仗领导干部自身的道德水准。”
(编辑:黄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