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听证三大热点问题
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于2005年9月27日在北京举行。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的第一次立法听证会。从近5000名报名者中确定的20名公众听证陈述人和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起草部门的代表、全国总工会的代表以及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的代表,共28名陈述人在听证会上发言。听证会上的观点交锋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500元:标准是高还是低
1993年,就业者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约为1%,到2004年已升至约60%。而2004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1993年提高了67%。为解决职工消费支出不能在税前完全扣除,税负有所加重的问题,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工薪所得收入费用扣除标准由现行的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如果扣减标准提高到1500元,而税率并不作调整的话,国家每年的财政收入将减少200亿元。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起草部门代表、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每月1500元的减除标准是考虑我国城镇居民总体生活水平并兼顾东西部地区情况而做出的均衡选择。
新疆乌鲁木齐市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陈栋:赞同1500元的减除标准。扣减标准提得太高,中央财政收入就会大幅减少,将影响中央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声雯:应将个税免征额调整到2500元。如果将个税免征额定在1500元,就意味着经济发达地区的纳税人要为其所负担的部分消费性支出缴纳个人所得税,势必会影响居民的基本生活质量。还要考虑给居民留有一定的改善生活质量、寻求自身发展的空间。
河北秦皇岛抚宁县南戴河度假区管委会职员宋景昌:3000元的扣减标准更合理。这一标准具有5~12年的合理稳定期间,基本能保证法律的长期稳定,降低立法成本。
有的陈述人建议维持目前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甚至下调800元的标准。
个税减除标准:
全国“一刀切”是否科学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继续维持“一刀切”的征收模式──全国都实行1500元的统一减除标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赞同全国“一刀切”。在我国现行的税收立法体制下,税收立法权集中在中央,因此费用减除标准的权限也只能属于中央。考虑到公民平等权保障的要求,也不宜在全国适用不同的标准。
乌鲁木齐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陈栋:如果各地执行不同的减除标准,势必造成欠发达地区按低标准多缴税,发达地区按高标准少缴税的局面。这样一来,同样收入在西部却要多交税,会制约人才的流动,影响西部的发展。
有一些听证陈述人尤其是地方财政税务部门的代表建议,应根据不同地区实行“浮动减除标准”。
标准提高后:税率调整是否跟进
减除标准决定着我们上不上税,而税率决定我们上多少税。扣减标准提高后,税率调整是否跟进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职工樊小斌:在减除标准以上一个较大范围内实行较低税率,使新标准能够适应发展的需要,也更能照顾到广大中低收入者。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7107厂经济师房立刚:在统一减费标准的情况下,应合理设置个税征收的级距与税率,调节超高收入者的收入,实现公平的社会二次分配。
史耀斌:下一步个税改革将合理调整税率级距和税负水平,逐步改善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编辑:何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