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费制”
主持人:
我是河北阜城县第一小学的学生家长。不久前孩子拿回一张字条,上写“一费制120元,本费8.5元,书费42元,教辅书55元,互助金5元,合计230.5元”。显然这是下个学期的收费项目,很多家长看后议论纷纷。据我了解,该校还交纳过班费、取暖费、卷子费等费用。请问为何实行一费制后农村学生交的钱更多了?中央规定的一费制究竟包括哪些内容?
河北 吴欣
主持人答:
国家规定“一费制”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省内不同地区、不同年级可以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所有的收费都要一次性公布,一次性收取。“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包括教科书、作业本费)的基础上,核定一个数字,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收费要公开、公正和透明,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把收费政策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应该指出的是,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能仅用杂费代替而应由财政支出。
因此我们认为,该小学在字条中所列的收费项目是不合适的,起码没有理解“一费制”的真正含义。“一费制”应该包括教科书和作业本费,一次性收取,而不应单独列出。更不应该实行“多费制”。另外,除按“一费制”收取费用外,其他项目的收费都是不应该的。
链接:“一费制”的产生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的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教育部决定2003年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为中小学生家庭减轻费用负担17亿元。2004年秋季开学时,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开始全面推行“一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