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政策法规浏览
公务员法颁布
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法律。与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有四大变化:一是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明确公务员包括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二是对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职的试用期及领导引咎辞职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完善了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制度。四是建立了职位聘用制。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的工资制度、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应引咎辞职、公务员对上级错误决定可以说“不”等内容,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注:公务员法包括18章内容,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刊将在下期作专题详细解读。
保障公交车乘客权益出新规
4月11日,建设部公布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这一办法明确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在营运中存在以下行为的,将受到处罚:未在客运车辆内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和禁烟标志的;营运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未按规定安排乘客换乘或后续车辆驾驶员、乘务员拒载的;到站不停或在规定站点范围外停车上下客的;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投诉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及时核实并在20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预防接种工作有规范
4月,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34号国务院令,颁布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明确规定,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不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报告的,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给予警告或依法给予处分。
此法规对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活动、接种单位违反规定进行疫苗接种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严惩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
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对单位和个人不按相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制定了严厉的经济惩处规定。
例如: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单位处3000元罚款,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