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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军事制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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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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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8 14: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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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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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军事制度简介
编者按:
香港的连惠国、广西的黄海等一些读者来信,询问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与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能区别 ,还有我国武装力量的构成及各大军区领导人员的名单。本刊特编辑了一组资料,供读者参考。
一、中央军事委员会 1.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简称中央军委,其组成人员由中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委的政治工作机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二、武装力量的构成 我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预备役部队平时按照规定进行训练,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 组建于1982年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武警部队设总部、总队(师)、支队(团)三级领导机关。武警总部是武警部队的领导指挥机关。 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任务,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三、军事领导指挥体制 1.中国人民解放军 人民解放军是我国武装力量的主体,实行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体制。 人民解放军四总部既是中央军委的工作机关,又是全军军事、政治、后勤、技术装备工作的领导机关。其基本任务是:保障中央军委关于作战和建军的战略决策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实现。 总参谋部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工作机关,是全国武装力量军事工作的领导机关,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建设和组织指挥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行动,设有作战部、情报部、通信部、军训部、军务部、兵种部等。总政治部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管理全军党的工作、组织政治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总后勤部是负责军队物资、卫生、技术、运输等方面供给的机关。总装备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军的武器装备建设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进行了体制调整和大规模精简整编,组建和加强新的军兵种,由单一的陆军,发展成为包括海军、空军、战略导弹部队(即第二炮兵)和其他技术兵种在内的合成军队。 人民解放军陆军是我军的主要军种,是陆地作战的主力,是我军各军兵种中历史最久的军种。人民解放军海军以舰艇部队和海军航空兵为主体,是担负我军海上作战任务的军种。我国海军是在人民解放军陆军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人民解放军空军以各种航空兵部队和空军地面部队为主体,是担负空中作战任务的军种。我国空军也是在人民解放军陆军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人民解放军战略导弹部队(第二炮兵)是我军以装备战略导弹武器系统为主体,担负战略核反击任务的军种,是核反击的主要力量。 2.军区领导机关 军区是按战略区域设立的军队组织。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和联勤部等领导机关,并下辖一定数量的部队。 军区主要负责辖区内诸军、兵种部队合同作战的指挥和所属部队的军事训练、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后勤技术保障,领导辖区内的民兵、兵役、动员工作和战场建设。按照所辖军事区域的大小,分为大军区,省、自治区军区,军分区和人民武装部。 目前有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大军区。 3.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我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内卫部队和黄金、森林、水电、交通部队组成,列入武警序列的还有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和平时期,武警部队的基本任务是担负固定目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任务,并支援国家经济建设。战时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 在我国各级行政区划内,省级设武警总队,地区级设武警支队,县级设武警中队。在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方面,武警部队接受同级公安部门的领导和指挥。 四、国防部 国防部是国务院的军事工作部门。它的基本职能是:统一管理全国武装力量的建设工作,如人民武装力量的征集、编制、装备、训练、军事科研以及军人衔级、薪给等。国防部的工作由解放军总部机关分别办理。
(编辑: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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