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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被全部征用后如何补偿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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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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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08 15: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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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半月谈2005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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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答
农民土地被全部征用后如何补偿和安置
主持人:
我是河北省某县的一个农民,居住的村庄离县城很近。最近,县里决定在我们村所在地建造一座水电站,据悉,我的承包地要全部被征用。我想问主持人,如果我的承包地被征用了,该获得什么样的补偿和安置?河北 刘成
刘成读者:
你的承包地如果全部被征用,首先要确定对你的补偿标准。根据2004年11月3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征地的补偿标准是这样确定的:要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制订出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这个标准是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的)。根据这个标准,再确定给你多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并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来计算发放征地补偿安置费。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文件同时指出,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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