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答
邮政送递服务还要另外收费吗
主持人的话:
为了邮政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国家邮政局非常重视行业内的行规建设,如在服务态度、服务收费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必将受到严肃处理。这次,国家邮政局通过本刊,再一次就邮政送递业务是否另外收费的问题作一说明,主动让广大用户了解、监督。
说明如下:
有读者问,在投交邮件时,用户是否要交纳送款、送包裹服务费?
情况是这样的。为方便用户领取邮政汇款和包裹,邮政部门开办了便民利民的送款、送包裹的延伸服务。从事这种便民服务,邮政部门要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但是,为了避免和制止乱收服务费的问题,国家邮政局规定,凡是要求开办特快送款、送包裹业务的邮政部门,必须经本省(区、市)局批准;收取送款、送包裹手续费的标准必须经省级物价部门批准,并在全省(区、市)范围内予以公布。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提供送款、送包裹服务必须坚持用户自愿的原则,要给用户开具收据。如果在用户不愿意的情况下发生付款纠纷而导致用户申告,国家邮政局将进行通报、考核,如考核后再发生用户申告,则停止该省(区、市)局开办此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