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机构能收缴假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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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我去医院看病,发现医院收费处的窗口上醒目地贴着两张《告示》:“发现假币代银行收缴!”在日常生活中我还经常看到一些超市、车站、公路收费站、加油站等也贴有类似的告示。请问,上述单位有权力收缴假币吗?
江西 新干
新干同志:
按照我国现行金融法律规章,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才有权没收假币,只有办理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有权收缴假币。《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的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该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该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向持有人出具《假币收缴凭证》,告知持有人可向指定机构申请鉴定。
除此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如果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是以
种种名义代为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