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收养17岁的女青年
主持人:
我是一个独身老人,今年68岁。目前,我身体虽然还很健康,但是年龄毕竟不饶人,为我今后生活起居能有个照应,想收养一名17岁的女孩与我做伴,可是我不懂得收养的法律规定,所以,请问你们我能否收养这名女孩?如果能,收养关系如何办理?
河南 梁满仓
梁满仓老人:
就您提出的要求,我们请法官文涛、开发解答如下。
关于收养问题,我国收养法不仅对收养关系的成立、收养的效力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而且,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发布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也做了办理手续的具体规定。比如收养法
对收养人方面是这样规定的,即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无子女;二是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抚养人;三是年满35周岁以上。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做子女,根据该法第九条的规定,如果是独身男性要收养女孩的话,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还必须相差40周岁以上才行。那么,您能否收养17岁的女青年呢?按照收养法第七条的规定,年满35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该法对被收养人只限于不满14岁的限制。这样看来,您能否收养这名女孩,取决于她是不是您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如果是,就可以收养,不是,就不能收养了。
按上述有关规定,办理收养手续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如下证件:1.户口和身份证;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申请和有关证件后,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否则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讲明情况。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可持登记证到户口登记的派出所办理被收养人的户口或迁移手续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