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树必须要有许可证
主持人:
杨某和村组协商同意后,购买集体山坡上的树木自用,之后便雇人上山采伐,这好像是两厢情愿、合情合理。但是,杨某不但没有用成所买的树木,相反还被判了刑处了罚金,并让其补种所砍树木。为此,村民想不通,杨某也感到冤枉。这是为什么,请看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王玉信同志提供的案情及说法。
案情:
家住河南省西峡县双龙镇某村的村民杨某,因家中需用木材,便于2002年2月与本村组达成协议,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唐庄组后里沟集体坡上的泡桐树,并商定由集体协商杨某负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003年3月10日,杨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与其雇佣的郭某、薄某、董某一起上山采伐,共伐泡桐树材积46立方米,经当地群众举报后,被林业派出所抓获,并于2004年7月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森林法的相关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树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公诉罪名成立。但因杨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被判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以罚金8000元。还责令杨某在其滥伐地点补种树木1000棵,还要保证80%的成活率。补种期为缓刑考验期,否则将撤消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说法: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且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除农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森林或其他树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滥伐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无证采伐;二是有证但不按许可要求任意采伐。滥伐树木数量较大一般是指在林区滥伐林木材积10~20立方米,或幼树500~1200棵以上;在非林区滥伐林木材积5~10立方米,或老幼树250~600株以上。同时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犯滥伐林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树木价值2
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本案中,杨某虽然和组里协商同意购买树木使用,但由于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在没有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就去采伐,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何对杨某最后判处缓刑,这是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根
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杨某的案件使人们了解到,伐树必须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没有许可证就不能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