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时效竟成讨薪“死穴”
重庆 林厚潘
最近,笔者到广东省东莞市了解农民工生活,经历了这么一件事。6月21日上午8点多,东莞市厚街镇劳动争议仲裁庭,50多个农民工聚集在院子里。一打听,原来他们都是被老板扣发了工钱,才来请求该庭仲裁。这时,一位名叫毛兴才的农民工拿着一纸裁决书,懊丧地走出大厅。笔者问他有什么难事,他眼圈发红:“好不容易挣到几个钱,老板说扣就扣了。我们去讨要,他今推明缓,如今干脆不承认了。我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庭,又说过了申诉时效,不受理。”
后来,笔者随毛兴才找了厚街镇政府,找了法律服务所,得到的回答是:申诉时效已过,如果起诉到法院,昂贵的诉讼费用,即使赢了官司也得不偿失。当我们再次路经劳动争议仲裁庭时,先前那群农民工仍坐在院子一角,垂头丧气。他们的遭遇很相似,好多是申诉时效已过,劳动争议仲裁庭不予受理。一位来自广西的小伙子气愤地说:“现在已经有3个月没有发工资了。找老板要,每次都说经费紧张。前天我们再次找老板索要工钱,他竟然说我不欠你们工资了。等我们申诉到劳动局,早已失效了!”
看来,东莞市的一些私营老板克扣农民工血汗钱真有“高招”:你讨薪我就口头敷衍,拖过申诉时效,劳动保障局管不了,你还拿我怎么办?
主持人点评:
关于申诉时效,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毛兴才与老板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是在今年1月底到2月初,提交《劳动争议申诉书》的时间是6月21日,超过了规定的申诉时效。
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厚街分庭的同志认为:“我们出具的不受理通知,毛兴才可以此为依据,向当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欠薪。”
但截至目前,毛兴才还是没有要回欠薪,也没有去打官司,因为打官司费用太昂贵,官司赢了也输钱,何况还不一定能赢。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能否好好考虑帮帮毛兴才这些农民工,因为他们辛苦挣来的这点血汗钱不容易。依法办事并非一纸“不予受理”那么机械。那么多的“不予受理”至少表明,有关部门针对农民工的普法宣传还做得不够,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民工不知道申诉还有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