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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新规定
从今年5月起,根据《军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的规定,改革包括实行分类保障、合理医疗,建立统定结合的费用管理制度,实行持卡就医等,医疗保障重点向离休人员、驻边远艰苦地区官兵以及特勤人员倾斜;按照优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实施合理医疗、合理用药和简化就医程序;实行医疗经费标准供应与统筹管理,建立大病医疗统筹制度等。同时还规定,对距离军队医疗机构较远、就医不便的边远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和边防哨所的军人,享受优惠医疗的随军家属和暂在军内就医的职工,门诊和急诊住院可实行医疗社会化保障。
我军部分公勤岗位将使用社会聘用人员
据新华社4月7日报道:按照《军队公勤人员聘用管理规定》,我军军级以上单位的机关和非作战部队中由士官和义务兵承担的炊事、驾驶等部分公勤岗位,将逐步使用社会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至2年,期满需要继续聘用的应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非现役公勤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在依法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后统一纳入社会再就业体系。
下岗失业人员再获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扶持
据新华社3月24日报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银行、财政将给予一定优惠政策: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发放贷款可由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银行开办这项业务如发生贷款呆账损失,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后承担10%的补偿,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一半。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有望享受“两免一补”
根据教育部提出的《2003年~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公共文化设施将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
从5月1日起,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要求,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要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可实行半票;家长携带未成年人参观的,对未成年子女免票;对现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社会群体,也要实行门票减免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