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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创新解决私家车运营问题

2015年06月02日 05:30:34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广州近日公布,将推出在线约租车服务平台“如约”,并计划年内出台出租车行业改革意见,对“私家车进入打车领域”则定性为“涉嫌非法营运”,并重申,依据国家法规,任何非营利性车辆不得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道路交通运营。

  禁止“私家车进入打车领域”,不禁令人联想起改革开放之前,如果老百姓家的鸡下的蛋拿到集市上卖,会被当成“资本主义尾巴”割掉。改革开放后,老百姓家鸡下的蛋不仅可以到集市上去卖,而且政府还鼓励大家多养鸡,多卖蛋,市场搞活了,老百姓收入增加了,政府税收也增加了。

  无论是滴滴快的,还是U ber,都是在移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情况下出租车行业出现的新情况。一方面,这些公司的出现,打破了由政府垄断的出租车行业的利益格局,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了另外的选择;另一方面,通过这样的平台,把包括私家车在内的社会闲置的交通资源组织起来,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交通服务。这跟老百姓家的鸡蛋拿到集市上去卖性质是一样的。遗憾的是,政府用过时的旧法规来规范私家车投入专车营运,跟当年不让老百姓把多余的鸡蛋拿到集市去卖的性质也是一样的。而政府推出的所谓“如约”,不过是再次证明了政府没有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没有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再次用行政手段干预着市场,扭曲着市场。

  上世纪80年代,全国人大就赋予广州这样的城市立法权,目的就是让这样的城市能够进行制度创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发展新情况。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广州市并没有很好地利用这一权力,针对出租车行业的新情况制定新的法律法规,而是抱着旧制度规范新情况,让新脚穿旧鞋。

  如今之计,政府要做的不是搞什么“如约”让自己成为市场的“运动员”,而是当好市场的监管者“裁判员”。政府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制定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新情况的法律法规上来,把投入营运的私家车纳入政府的监管之下。比如可以规定,凡是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加入某个打车公司的私家车,都必须向政府纳税,都必须符合某种标准,如保险、车况、司机要经过一定的考核等等。通过这样的制度创新,来规范和约束营运的私家车,使之合法而有序地加入到城市交通服务中来,既为有出行需要的市民提供了新的选择,也让闲置的私家车主有了更多的收入,更增加了政府的税收,何乐而不为呢?

[责任编辑: 安国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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