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份 北京市多项交通新政“上路”【详解】
新华网北京9月28日专电:南辰观察:北京限行、抑车不能忽视的“四大前提”
记者 南辰
北京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通告,决定实施有关交通管理措施,包括加速淘汰黄标车、北京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错时上下班等举措。
一分为二地看,封存公务车、错时上下班等举措无疑是受老百姓拥护的。然而,部分私家车主对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北京市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6时至21时”恐怕会有异议。因为这意味着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利用行政手段对机动车日常管理进行长达半年的大范围“强制干预”。记者认为,虽然这一管理举措已经电闪雷鸣般公布,但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公众对这项举措的讨论和质疑是不应回避的。
其实在奥运会结束前夕,围绕单双号限行举措应不应当长期实施,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已经纷纷建言献策。通过这场大讨论,人们得到的重要共识之一就是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对现有私家车的长期限行要以法律为准绳,要有法律依据,要符合法律程序,这是任何一种针对私家车的限行政令能够长期存在的基础。
粗略计算,私家车每周少开1天,每月就少开4天,六个月少开约24天,这是当初购车的消费者绝没有估计到的。对此,北京市推出限行政策也有补偿手段,那就是对停驶的机动车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但是,这种经济补偿并不意味着能够替代长期限行政令的合法性。业内已经有专家认为,对现有私家车用行政手段长期限行有侵犯私人财产权利的嫌疑。
对此,记者认为,比较聪明的做法是把选择权交回给车主。例如,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也是将车辆根据牌照尾号分为5组,从周一至周五限行。但是,圣地亚哥市政府规定,如果车主希望“无限制”行驶,可以多缴纳行驶许可费;如果车主愿意每周少开几天车,可以免除部分行驶许可费;如果车主决定从周一到周五都不开车,可以免交行驶许可费。经济杠杆与强制手段相结合,这比简单的一刀切要灵活。实际上,不管是单双号限行还是每周1天限行,其性质是一样的,都是一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简单的行政强制手段,更适用于公车而不适用于私车,从长远看,对北京这样的超大城市解决交通拥堵问题起到的作用不会很大。
北京市限行以及抑制私家车增长还需要注意另外一个前提,那就是国家汽车产业政策中,鼓励汽车进入家庭的精神。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张小虞认为,新世纪以后,汽车工业最大的事情就是在第十个五年计划,第一次写进去了一句话:“鼓励轿车进入家庭”,这对中国汽车市场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记者认为,正是这个英明的决定,使我国汽车产业迅速发展壮大,我国迅速步入了汽车社会的门槛,不但人民的生活品质因为汽车得到了极大提升,汽车产业在拉动内需方面也成为不可替代的火车头之一。
作为中国私家车第一城,北京如果在今后对汽车消费采取严苛的限制手段,务必会使汽车产业拉动内需的作用大打折扣。目前,有未经证实的报道说北京未来拟严格控制新车牌照,如果真是这样,北京的汽车经销商要垮多少,北京的车市要萎缩多少,这都是城市管理者要站在全盘角度认真考量的。
北京市限行以及抑制私家车增长需要注意另一个前提是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应人性化。在奥运会前,北京市交管部门公布了部分车主可改单双号、残疾人驾车出行不受限制、夜间部分时段出行不受限制的人性化举措,这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的微观发力点。同样,长达半年的每周少开一天车的限行举措,也需要这样的人性化的出发点。对此类人性化细则,北京的老百姓在期盼。
北京市限行以及抑制私家车增长需要注意最重要的一个前提是:我们尚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客观事实。记者认为,这个时间定语是比“奥运后”这个最近时髦起来的定语更重要的。想明白这点,我们就应当更深刻地意识到,发展的问题必须在发展中解决。尤其是中央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样是“鼓励轿车进入家庭”,应该利用政策手段鼓励什么样的轿车进入家庭等结构调整此时显得尤为重要;如何把“鼓励轿车进入家庭”与公交优先战略更和谐地结合在一起,也成为考验政府部门的难题,很显然,答案恐怕不是长期限行这种行政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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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在谈论汽车分单双号限行,是否会延续到奥运会结束之后时,北京市决定只对公务车限行,而对社会车辆的限行方式,则要通过相关程序、并征询民意之后再做决定。这种“限行从政府做起”的方式,为日后限制社会车辆奠定了良好的民意基础,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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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月起试行机动车每周停驶一天
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记者李志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要求,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持交通基本顺畅,结合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道路及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北京市政府决定实施有关交通管理措施。北京市人民政府28日早晨在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首都之窗”上发布通告:市政府决定实施有关交通管理措施。【
通告全文】
执行时间:2008年10月1日起
具体措施:
1)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
2)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限行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限行时间为0时至24时。
试行期限: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
具体措施: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
限行范围: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
限行时间:6时至21时
相关措施:停驶的机动车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
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车辆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定期轮换停驶日,具体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前公告。
首次停驶车牌尾号: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推行差别化配套建设停车位标准和适度提高停车收费价格,严格规范占道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