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标识标线不变
交通标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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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奥会专用车道将从8月28日起分时、分段陆续投入使用。据悉,残奥会专用车道总长209.9公里,第一批投入使用的残奥会专用道有7条。残奥会期间,专用车道的地面标识、标线,继续沿用奥运会专用车道的地面标识、标线,只是专用道交通标志更改为“IPC”文字及残奥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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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奥会期间,将分6个时段、23个路段启用专用道
为确保奥运交通“安全、准点、可靠、便利”,遵循历届奥运会惯例做法和申奥承诺,北京市于6月27日发布了《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
“2008年7月20日起至9月20日止,根据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抵、离京、训练、比赛交通运行需求,分阶段使用奥林匹克专用车道”。
按照奥组委确定的残奥会日程:8月28日残奥村预开村,国际残奥会官员、工作人员、注册媒体、参赛运动员等注册人员将陆续抵京。为确保残奥会各项赛事、活动顺利进行,按照《通告》精神和残奥会场馆、设施、住地分布和赛时各项交通活动需求,结合本市道路实际情况,在残奥会期间分时、分段设置使用残奥专用车道。
残奥会期间,将分6个时段、23个路段,分阶段启用总长209.9公里的残奥会专用道。
对违法占用残奥会专用车道行为的处罚
交管局将对违法占用残奥会专用车道的行为,一方面大量采用科技手段,充分利用路面监控探头、移动巡逻执法车和各种手持摄像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开展非现场执法,形成天天监控,24小时职守的全天候管控局面。另一方面,路面执勤民警也加强了现场纠正执法力度,部署专门警力和巡逻警车对违法占用奥运专用车道的司机进行现场查处。据悉,对于违法占用残奥会专用车道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罚款200元,对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残奥会专用车道或者遇值勤民警示意停车仍强行通行的,处罚款1800元并处拘留。
具体路线和启用时间安排如下:
一、8月28日至9月20日,全天24小时启用以下7条专用道:
1、由首都机场(含T3航站楼)经首都机场高速公路至东直门北桥。

2、由东直门北桥经东二环路至建国门桥。

3、由五元桥经东五环路、北五环路至上清桥。

4、由林萃桥经林萃路至林萃路南口。

5、由北辰西路南延路南口经北辰西路至奥林西桥。

6、由北辰东路南口经北辰东路至奥林东桥。

7、民族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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