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对本市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采取下列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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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0时至8月27日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本市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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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遵守上述规定外,7月20日至9月20日6时至24时,本市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0时至6时,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
| 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是指原四轮农用运输车和三轮农用运输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