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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际操作解读
2007年06月14日 09:10:41  来源:北京交通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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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在撤离现场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逃逸,另一方当事人怎么办?

    另一方当事人应记清逃逸方的车型、车号、逃逸驾驶人特征等基本情况,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拨打“122”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到现场进行处理。

    根据《办法》规定,逃逸方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对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受害方的车辆损失,由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先行赔付。案件侦破后,由保险公司向逃逸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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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马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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