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讯  图片  评论  论坛  新车  车市
报价  二手  修车  自驾  美女  壁纸
房闻  专题  图解  观点  评论  家居
图库  买房  业主  热帖  房展  八卦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汽车频道 >> 车闻 >> 最新车讯
北京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际操作解读
2007年06月14日 09:10:41  来源:北京交通管理局网站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二、当事人应如何自行撤离现场,协商解决交通事故?

    发生符合《办法》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以下步骤撤离现场、协商解决:

    (一)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相互记录车辆号牌并交换联系方式(例如交换名片、互相拨打移动电话),约定撤离现场后停车等候的地点。

    (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设置警告标志。

    (三)相互查验驾驶证(双方要主动出示驾驶证,相互查验驾驶证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事故责任。

    (四)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取报案号(保险公司的报案服务电话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各执一份,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轻微事故责任不分主次 43种情况司机要负全责
· 北京:机动车轻微事故将可直接到保险公司理赔
· 重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上升明显
· 卫生部规定不得因欠费拖延交通事故救治
· 吉林市北山庙会发生一农用三轮车撞人事故造成三人死亡
· 调查显示:安徽巢湖特大交通事故为违规超车所致
· 专家观点:汽车安全不等同于交通安全
· 北京:乘公交将能用手机交费 有望近期上市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马进 )
 读图时代
新华网评
 
新华社区
 
 
视频热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