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四川都江堰奔驰碾童一案,前天(5月30日)上午在都江堰人民法院开庭。庭审到宣判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当事驾驶员对公诉方的指控全都认账并服判,受害人家属对获赔28万元的服判结果也没提出异议,这起曾经轰动全国的奔驰碾童案就此结案。
记者在休庭时见到了此案死亡孩子的父母和几名亲友,他们表示获得28万元的赔偿,离他们请的律师的计算标准还差一点,但表示可以接受。而对于刑事部分,孩子的妈妈说:“我们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当时的二次碾轧及其行为的动机,也就算了。”
法庭认为,彭永生交通肇事罪证据确凿,彭本人对证据也无异议,其罪名成立。因彭在事发后认罪态度好,对家属积极赔偿,并公开登报道歉等系列积极举动,法院认为符合减轻处罚情节,最后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彭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彭永生表示不会上诉。
去年12月20日下午2时许,一辆牌号为渝AP8598的奔驰轿车在都江堰观景路国堰宾馆主楼前,将在此玩耍的3岁幼童刘兴志碾轧致死。目击家属称,奔驰轿车是在撞倒孩子、驾驶员下车察看后又倒车将孩子二次碾轧致死。当天晚上驾驶员就被刑拘,这起事故一下成为轰动全国的大新闻。(据《成都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