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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官员:新车险三变化 六亮点 两建议 答20问
2007年03月30日 13:14:2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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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董波做客新华网,在线为网民解读4月1日实施的新商业车险条款。

[访谈实录 ]  [现场图片]  [网友提问] [访谈视频]

新条款三大变化

    董波:首先是对表述文字的完善,对原来有争议的,用更准确的语言进行表述。

    第二,扩大了车险涵盖的覆盖面。

    第三,将一些风险因子简易化了、规范化了,更加统一化了,使得风险保障发挥得更好。[详细]

新条款六大亮点

亮点一:引导保险公司“重服务”

    董波:主要目是进一步提高保险公司对客户的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保险产品,进一步引导保险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中心,这对正确地解决理赔和售后服务问题都有促进作用。4月1日实施的新版行业条款是对2006版的行业条款的一种修整、补充、完善。 [详细]

亮点二:统一条款有利于消费者维护权益

    董波: 考虑到广大的消费者不可能对汽车保险这个行业有更多、更深入的了解,不要说一般的消费者,包括我本人,拿到保险产品之后我也不会去逐条地、认真地、一字一句地去看。新条款可以为汽车保险行业提供一个统一的标准,不是说你这家公司想对这个问题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而是你必须采取汽车保险行业的理解。[详细]

亮点三:车险价格没有上涨

    董波:新旧条款相比较,从总体上没有差别。但是A、B、C三款各有不同,有升有降,但总体趋于平衡,基本上没有变化。[原文]

亮点四:女性享受折扣 

    董波:我们借鉴了国外的经验,在制定费率的时候,行业协会也汇聚各保险公司数据专门进行分析。女性新手出现小刮小蹭比较多,但是从整个赔款上看,男性的赔款要比女性驾驶的赔款要高,这就决定了男性与女性在费率水平上是有差异的。[详细]

亮点五:ABC三条款均对酒后驾车不赔偿 

    董波:虽然C款责任免除中未明确,但C款明确提到了“合法驾驶人”的概念。而根据法律,饮酒、吸毒后的驾驶人并非合法驾驶人,其驾车行为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造成的机动车盗抢损失不包含在保险责任内。C款机动车全车盗抢损失险条款第九条规定:“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因此,A、B、C条款对此规定是一致的。[详细]

亮点六:车险市场不会形成大保险公司“一统天下”

    董波:2006年我们推出新的管理机制以后有一个现象,小公司,甚至一些后成立的公司,他的增长速度要远远高于大公司的增长速度。

    这会促进大公司包括中小公司在内的各家公司通过创新,通过加强服务,通过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经营成本等方式扩大自己的覆盖面、影响度,提高自己的品牌,而不是单纯追求低价竞争。

    据我们了解这也得到了广大的中小公司的欢迎,他们是这样一个产品管理制度、这样一个创新制度的拥护者,也是倡导者。因为通过这样一个机制,会使他们从技术上、管理上甚至服务上得到较大的提高。[详细]

 

投保建议一:只买交强险不可取

    董波: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作为国家法定规定的必须保障的限额,我们不可能实行差异性的责任限额,我们一定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要体现公平公正的精神。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各方面意见,才确定了6万元这样的责任限额,这个责任限额是一个基本的保障。

   有些人认为是不是买了交强险就不用买商业车险了呢?我觉得这是不可取的。尤其是在发达地区,还是要通过商业车险的形式来弥补交强险承保责任限额的不足。[详细]

投保建议二:不要抢着在4月前盲目投保

    董波: 由于新推出的产品与以往的车险产品在价格上没有较大的变化,因此对于您的个人消费不会产生冲击。对于已经投保的人,不要抢着在四月前后做出一些过激的退保、提前续保等行动,这都没有必要。我们希望4月1日之后如果还没有投保商业险的,建议从个人审慎的角度,根据个人经济负担能力妥善安排自己的风险保障,找到适合自己的险种,妥善安排,把自己的风险转嫁出去。这样对于您个人,对于整个社会都是有利的。

2007版商业车险条款20问

    新华网消息:3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董波做客新华网,就4月1日实施的新商业车险条款回答了网民关心的20大问题。

    1、2007版行业条款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2、2007版行业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与2006版行业条款相比有何变化?

    3、将来行业条款的走向?覆盖范围是否会进一步扩大?是否会成为一套条款?

    4、2007版行业条款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5、2007版行业条款的出台有何意义?

    6、行业条款覆盖的8个险种是如何确定的?

    7、2007版行业条款有哪些主要特点?

    8、2007版行业条款的价格水平有何改变?

    9、行业条款与各保险公司自有产品的关系是什么?

    10、2007版行业条款的推出对保险公司意味着什么?

    11、行业条款的出台对监管部门意味着什么?除了制定行业条款外,监管部门还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市场规范,保护消费者利益?

    12、2007版行业条款的推出是否将对车险市场的竞争格局产生影响?

    13、免责条款有哪些变化?

    14、行业条款是否抑制了产品创新?是否不利于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的满足?

    15、2007版行业条款的实施,消费者将从中得到哪些实惠?

    16、行业条款统一了价格,各保险公司缺少了价格竞争,是否意味着消费者要付出更多的保费?

    17、行业条款实施后,作为消费者该如何选择车险产品和保险公司?应注意哪些问题?对消费者有哪些建议?

    18、投了交强险后如何投保商业三者险?

    19、以前投保的优惠政策还有吗,有没有什么新的优惠政策?

    20、已经投保交强险或商业车险的,是否需要重新购买新版车险产品?新产品与交强险是否有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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