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27日《法制晚报》报道,深圳“8·23”特大交通事故原因查明,警方初步分析,肇事司机在抢红灯时,为避让一辆抢道横穿马路的自行车而造成惨剧。此外,事发时司机脚穿拖鞋,无法及时踩住刹车,也是酿成车祸的重要原因。
穿拖鞋开车,是炎热的夏季许多司机的“爱好”,既凉快又省事,还方便。但殊不知,穿拖鞋开车的弊端也很大。无独有偶的是,据昨日《法制晚报》报道,27日凌晨,北京西南三环丰益桥上一辆马自达轿车与一辆大货车追尾,马自达几乎变成了“敞篷车”,司机当场身亡。
而在交警勘察现场时,发现司机脚上穿着的就是拖鞋。虽然我们还不能断定事故跟穿拖鞋是否有关,但是穿拖鞋影响刹车是毋庸置疑的。
因此,笔者以为,我们在加强交通安全整治,严查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时,穿拖鞋开车也应当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梦之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