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福建省福州、泉州、厦门等地相继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由同类农产品经营者或者生产者,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目的是解决小农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提高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