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给土壤解毒”催生的万亿元大蛋糕

2014年08月15日 09:58:46 来源: 新华能源
分享到:

    “他们说”

    他们眼中的“土壤解毒”

    新华能源:土壤污染后,如果不加以人为处理,还能自己修复吗?

    宋静(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副研究员):污染物进入土壤会发生吸附、沉淀、淋溶、微生物降解、转化等过程,使得土壤对污染物有一定的自净能力。

    但若外源污染物的输入超过了土壤的自净能力,则污染物就会在土壤中积累。这当中,重金属不能降解,但其有效性会随时间而下降,称为老化过程。此外,有的有机污染物容易降解,但也有很多有机污染物很难降解,半衰期可达几十年甚至数百年,这类污染物称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新华能源:我国关于土壤污染和防治的法律法规,目前有哪些?

    张雪莉(中华环保联合会志愿律师):关于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的来源和控制和消除工业“三废”排放的主要法律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水污染防治法》。

    同时我国环境保护法在提出“防治土壤污染”、“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规定要“合理使用化肥、农药”。这是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原则的规定。较为具体的规定见于国家颁发的许多单行法规之中。这些法规有:《关于严防农药中毒的联合通知》、《有机磷剧毒农药安全使用规程》、《剧毒农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登记规定》、《农药安全使用标准(试行)》等。

    新华能源: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能否感受到政府以及民众对防治土壤污染和在土壤修复重视程度或认知上存在的变化?

    某环保领域上市公司(涉猎土壤修复业务的上市公司):近两年来土壤修复相关工作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尤其是今年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作为企业明显可以感觉到,业务领域更加广阔,关心土壤安全的民众越来越多。

    再有,环保部今年5月份下发“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通知”对于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后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和国土、环保相关部门,以及企业对污染场地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陈相乐)

   上一页 1 2 3  

集成阅读

热点推荐

频道推荐

01002001001000000000000001110385126875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