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能源8月15日电(陈相乐) 一直颇受外界关注的“给土壤立法”又有了新的进展。
近日,环保部生态司召开土壤修复企业座谈会,为土壤环境保护法起草工作征求意见。
环保部生态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环保部会同多部门成立了土壤环境保护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相应的专家组,已经形成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一步将加强土壤立法实地调研,积极完善法律草案,有序推进土壤立法工作。
“我们的土地病了”
“我们的土地病了!”一年前,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止一次发出这样的感叹。作为国内较早研究土壤污染和治理问题的学者之一,在广东农村的一次实地调研让他有些担忧:“土壤本是一套完整的生态系统,拥有自我修复和完善的能力。但现在,我们的土地病了。”
同样是在这一年,湖南“镉大米”以及珠三角“重金属蔬菜”事件陆续曝光。舆论对于土壤污染问题的关注度空前高涨。继大气和水体污染后,土壤污染愈来愈成为突出的环境问题。
中国到底有多少被污染的土壤?在2014年4月之前,至少在公开渠道并未见到官方公布的确切数据。
2014年4月17日,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是指土壤超标点位的数量占调查点位总数量的比例)为16.1%。这当中,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
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副研究员宋静在接受新华能源记者采访时表示,造成我国土壤污染的几个主要因素,依次为:工业源(如废水、废渣、废气等三废环境排放)、农业源(如污水灌溉、污泥农用、农药和化肥等过量施用)、生活源(如垃圾)和自然源(主要是地质构造背景)。
“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和日本,他们在防治土污染方面法律制度健全,具有典型意义的防治土污染基本制度。”中华环保联合会志愿律师张雪莉对新华能源记者表示,“我国除了应确立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外,还应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尽快出台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实际上,针对当前土壤污染的严峻形势,除了在制度上预防土壤被污染之外,对已经受到污染的土壤进行“解毒”也同时摆在了面前,而这也就催生了一个庞大的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