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被异化,“四不”听证如何征询民意?
听证会是个舶来品,因为可以让公众在涉及自身权益的价格调整和政策变动中发表意见,发挥作用而被引入国内,并用立法的形式予以固定。
但记者调研发现,我国部分地区执行的听证制度:代表的选拔不透明,调价的成本不清楚,听证的过程不公开,听证的结果不强制。这是一些听证会“异化”的主要原因和具体表现。
——代表选拔不透明。一些地方曝出听证“专业户”现象,不管什么方案,常有其身影。不管方案合理与否,也总见其举手赞成,有的公民希望参与听证,却不知道向哪个单位报名,有的报了名也“选不上”。
——调价成本不清楚。要调价,首先理由要充分,但常见企业、政府哭诉不赚钱,却不见明晰清楚的成本清单。
——听证过程不公开。本来是公共议事,一些地方的听证偏搞“秘密集会”,听证会不开放、不直播,不允许或只允许少数人旁听。
——听证结果不强制。尽管法律规定调价前应该听证,但并未明确听证的结果可以否定涨价方案,也没有明确涨价必须参考听证意见。“说不说是你的自由,听不听是有关部门的自由。”
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俊杰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得很清楚,公共事业收费听证的两个要件是:必要且可行、征求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各方意见。归根结底,一些地方在执行方面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争议重重,就是没把听证程序走到底,仅仅是走过场。“而只有真正尊重法治,听证会才会真正起效果”。
一些专家和业内人士呼吁,广州的停车费方案仍在讨论,希望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广州有关部门在执行方案中能够倾听民意,充分论证,给市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