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跑冒滴漏咋杜绝
专家建议扶贫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
“长期以来,很多扶贫项目省里制定计划、负责审批,有些未免脱离实际,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还容易带来权力寻租腐败。” 汪三贵分析,现阶段,我国的贫困农户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偏远地区,贫困原因多样,因此比较有效的扶贫项目一般都是因地甚至因户制宜的小型项目。
汪三贵认为,顺应这种状况,扶贫项目审批权应下放到更了解实际情况的县,县级以上政府应将工作重点放在监督考核上。
“一些扶贫资金项目,瞄准穷人不够,减贫效益较差,资金的挪用、渗漏、流失问题却不小。”对此,华中师范大学减贫与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陆汉文建议县级政府在实施扶贫项目时更多走社会化、市场化道路,如更多发挥社会组织、贫困社区和贫困农户在项目执行中的作用。
记者在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石楼乡罗家寺村、李家观村的采访发现,社区主导型扶贫项目实施成效和村民反响都很好。项目怎么做,谁来做,都由村里民主讨论、自主决定。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村,村民讨论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民主选举管理人员和监督小组,项目还全程建立了公示和投诉机制。
“贫困社区和贫困农户更了解自己的减贫需求,更关注与自己利益攸关的减贫成效,国内外的实践证明,贫困社区主导的扶贫模式通常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汪三贵分析,目前我国专业化民间组织发育迟缓,社区组织过于单一,贫困农户组织程度更低,应采取措施鼓励发展壮大。
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资金管理处处长杨炼介绍,下一步将进一步创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式,积极探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




